馮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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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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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馮崎峰(Feng,Qifeng),
男 ,
45歲 ,
廣東省江門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重陽節當天中午12點鐘左右,江門市610(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安局、國保大隊相關負責人:楊克、劉超全、李某、莫某伙同江門市蓬江區農林派出所黃所長(疑為黃醒球)、副所長(陳志雄)以及其下屬,來到馮崎峰工作單位,強行綁架了馮崎峰。隨後被非法抄家、搶劫。 馮崎峰現正在江門市看守所絕食抗議迫害,情況危急。 十一月三十日江門市蓬江區檢察院非法起訴馮崎峰,捏造誣陷的罪名是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警察企圖羅織罪名,目前仍在所謂偵察階段,所謂的“案子”已轉到花園派出所。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廣東江門市法院非法開庭,圖謀進一步關押迫害兩位法輪功學員馮崎峰和李愛群。兩位律師分別為李愛群和馮崎峰進行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且李愛群和馮崎峰也分別作了自我辯護,要求無罪釋放。法官最後宣布休庭和擇日重審。 江門市蓬江區檢察院曾二次將構陷法輪功學員馮崎峰、李愛群的卷宗以證據不足駁回,但610、警察拒不放人。 廣東江門市委政法委書記聶黨權遭報應。據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消息,聶黨權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聶黨權於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三年四月當恩平市委書記時,對法輪功學員嚴重迫害,恩平市幾乎所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扣留和關押在看守所、戒毒所數次。聶黨權曾編造證據,非法將李愛群和馮崎峰判刑。聶黨權還利用政法委網上監督平台污蔑法輪功,並誘騙民眾對法輪功學員“舉報”,聲稱獎勵一千五百元∼二千元(見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江門日報》)。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江門日報》報道,兩市民舉報法輪功學員各獲二千元獎勵。聶黨權長期當政法委書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終遭惡報。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關押;
非法提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2015年下半年廣東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案例綜述
廣東江門市非法庭審二位法輪功學員
廣東江門市610圖謀加重迫害馮崎峰
廣東江門十三年來中共迫害法輪功案例綜述—— 用盡手段逼迫妥協 毫無顧忌肉體消滅
廣東省江門市李愛群再次被非法抓捕
廣東江門市馮崎峰被綁架 老母被推搡(圖)
相關單位及個人:
江門市610辦 0750-3308072 (左圖為陳明宇) 江門市新上任610辦主任兼江門市政法委副書記 陳明宇(原江門市監獄監獄長,網上有多人舉報其公貪腐材料) 江門市610副主任楊克(由馬來久提拔上來的,2012年迫害江門大法弟子的主打手) 610專線0750-3276078 手機1380260628) 江門市政法委及610辦地址:江門市西區大道2號 電話:0750-3276062、0750-3276063、0750-3276098、0750-3861625 政法委副書記:馬來久(已退休,還參與一些迫害大法弟子之事,網上爆出其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屬3 萬元之事),辦公電話: 0750-3276098 手機:13600058951 江門市公安局政委辦公室:史寶良0750-3260633、手機:13802601538、13929031266 江門市看守所: 0750-3260732 江門市2012年政法委書記 聶黨權 江門市2012年公安局長 藍華(以前是歐鉅明) 廣東省2012年政法委書記 朱明國 江門市蓬江區政法委書記 盧永權 江門市蓬江區公安局局長兼區政法委副書記 姚亮(以前是汪才見) 江門市蓬江區公安局國保支隊副支隊長 劉超全 手機:13702275500(江門市勝利路45號蓬江公安分局五樓國保支隊) 2012年江門市江海區委610辦主任 林巍 江門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梁榮就,副支隊長司徒錦裕 江門市蓬江區農林派出所副所長 陳志雄(警號171252) 惡警譚炎?一直以來迫害江門大法弟子,犯下的累累血債,不再擔任江門市蓬江區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一職,現任支隊長姓李,詳情未知。 另注:蓬江區610辦公室 於2001年1月15日成立,原蓬江區610辦副頭目潘東明,迫害元凶, 手機:13902882354,已於2010年8月降職為科員。汪才見(汪書記)、彭會二人皆原蓬江區政法委副書記,2011年已調職。
責任單位及惡人:
江門市政府
恩平市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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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黨權
江門市610辦公室
:
楊克
蓬江區公安分局
:
劉超全
廣東省江門市公安局
江門市蓬江區農林派出所
:
黃醒球,
陳志雄
江門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8日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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