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二月份,劉志剛被叫到方正林業地區公安局國保科,當時的公安局政委孫中傑、國保科警察韓東義、石志平強迫他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他拒絕不寫,就被非法拘留兩天,關進方林看守所。
迫害類型: 踐踏信仰;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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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方正林區高楞公安局 : 石志平 方正林業局(高楞)公安局 : 韓東義 方正林業局(高楞)政法委 : 孫忠傑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3日 05:02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3日 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