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翠蘭
簡介:
劉翠蘭(Liu,Cuilan),
女 ,
73歲 ,
河南新鄉市法輪功學員,原河南新鄉市水泵廠職工。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劉翠蘭到北京在天安門廣場煉功,被非法關押到北京平谷縣看守所四天,七月九日被新鄉管道局帶回。當時,新鄉市紅旗區公安分局警察把劉翠蘭等人關入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劉翠蘭被放回之前,紅旗區公安分局警察向她家人索要一千五百元,沒開收據,說是接劉翠蘭的路費,其實紅旗區公安分局根本就沒有去北京接人。當時紅旗區公安分局李國林是迫害主要責任人之一。 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劉翠蘭在振中路貼不干膠“信仰無罪”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新鄉市開發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抄家、關入新鄉市看守所。 六月二十八日,市開發區公安分局將劉翠蘭轉到鄭州市十八裡河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因檢查身體不合格拒收。返回新鄉市看守所不收,第二天又將她帶到市郊區公安分局,開了一個假證明,再次把她送進市看守所。劉翠蘭開始絕食抵制迫害。後來判了一年勞教,所外執行。提審劉翠蘭的人是韓合運、張海亮。 二零零三年三月末、四月初被向陽派出所綁架,送到紅旗區公安分局,後又被送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家人交三千元作為保外就醫的保障金,於四月二十五日放出。 二零一零年八月晚上九點多鐘,劉翠蘭被綁架到向陽派出所審了一夜,到了第二天晚六點鐘,他們才得知劉的家庭住址,到家進行搜查。晚八點將她送到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又轉到看守所。 一星期後,由於劉翠蘭血壓居高不下,市看守所怕出事受牽連,決定放人。向陽派出所所長張信舉以劉翠蘭身體不好,取保候審暫放回家,然後又將劉翠蘭的案子送到新鄉市紅旗區檢察院起訴。家屬得知後,多次找人托人說情、請客,才算了事。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交保證金;
勒索錢財;
非法勞教;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南新鄉市劉翠蘭老人遭迫害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鄉市看守所
紅旗公安分局
:
李國林
新鄉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12日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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