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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簡介: 二零零二年春天,在高楞江畔公園被公安局國保科的韓東義和張海成等人綁架。在公安局,他們審她一宿,勒索二百元,又去她家抄走大法書和煉功磁帶,才讓她回家。 二零零三年,綦洪雲在迎賓路被警察韓東義和張海成綁架,把她送到看守所關押五天,國保科向家人勒索一百五十元後放她回家。 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她到沙河子發資料,被沙河子鎮派出所綁架到方正縣。國保科仇永生把她送到方正縣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大約兩個月時間,勒索家人三千元之後才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方正縣公安局國保科隊長仇永生,帶人到她家亂翻,拿走兩本《轉法輪》,並把她勞教一年。到勞教所檢查身體有嚴重的心臟病被拒,又轉到方正看守所非法關押大約三個月時間。 在這期間,她丈夫看到她被迫害的非常嚴重,身體經常抽搐,去了七、八次向警察要人,問他們為甚麼不放人,有甚麼理由關人不放?假如人有個好歹,和他們沒完。警察理屈了,勒索家屬一千元後,綦洪雲被丈夫背回家。 所有被勒索的罰款,警察均未給任何票據證明。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 責任單位及惡人: 更新日期: 2012/11/16 9: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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