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華
簡介:
王忠華(Wang,Zhonghua),
男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清晨,他去煉功點煉功,被方林公安局長鄧士君和他的手下公安人員阻止,說不讓再煉了。王忠華給他們講大法的美好,鄧士君就叫他的司機張正權把他送到公安局。 國保科警察石志平強制他寫保證書,說不寫就別想回家。他寫了之後後悔要把保證書拿回來撕,石志平就毆打他,鄧士君也照王忠華的臉部猛打,他當時被打的鼻口出血,血濺滿身,鼻梁骨頓時鼓起一個大包,之後被關押到看守所。在看守所上廁所的時候,看守所的警察五、六個人打他,三天後,勒索費用一百八十元(無收據)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被包保警察田某在西溝林場劫持,田某把他帶到檔案室毆打他,第二天把他送到看守所。看守員李英濤叫犯人用“小白龍”(白塑料管)從他的腳後跟一直打到腦後部位,打完後背全呈紫黑色,打的他不能仰臥著睡覺。過了二天,李英濤又叫犯人用手把打傷的部位揉開,目的是怕他的家人看到。還體罰他“開飛機”,唱歌頌邪黨的歌,不唱就叫犯人拳打腳踢。 二零零一年三月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被看守所勒索伙食費一千八百元,經濟損失上萬元。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到二零零三年期間,韓東義、石志平、張海成經常去他家威脅和騷擾他,給他的妻子和孩子帶來了很大的精神打擊和壓力。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勒索錢財;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方正林業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三)
責任單位及惡人:
高楞610
:
鄧士君
方正林業局(高楞)公安局
:
石字平,
韓東義
方正林業局(高楞)看守所
:
李英濤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19日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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