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十月份,在去北京的列車上,被乘警綁架至哈爾濱鐵路公安處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二天。又轉回高楞看守所關押二天,身上帶的一百多元錢被搜走,從看守所出來時只歸還四元,非法罰款二百元,勒索了三千元抵押金才放人。身份證被沒收,至今未歸還。
迫害類型: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罰款; 要求交押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方正林業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三)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方正林業局(高楞)看守所 哈爾濱鐵路公安處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20日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