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洪霞
簡介:
高洪霞(Gao,Hongxia),
女 ,
45歲 ,
黑龍江省五常市興隆法輪功學員,高紅霞二次被中共人員綁架迫害,時隔不到一年,被警察搶劫勒索兩萬多元,給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高紅霞在家中被綁架到五常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參與綁架的有五常市國保大隊隊長戰志剛、興隆鄉派出所所長王洪彬等五六個人。隨後,中共興隆鄉政法委馮景波、譚鳳林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下旬曾找她寫所謂“三書”,當時她沒在家,他們就揚言說給幾天時間如不去鄉裡簽“三書”,還把她送五常公安局處理。她丈夫害怕,找到她逼迫她一起去簽。在五月末,派出所的幾人又到她家騷擾,她當時在地裡干活,聽人說警車在她回家的路上等了半個多小時才離開。 秋收時,高紅霞在地裡扒玉米,興隆鄉政府的李有、譚鳳林,還有一個警察三人來到地裡並給強制錄像說:沒辦法,上指下令錄下來好交差。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中午,興隆鄉政府的人又來到法輪功學員高紅霞家,她沒在,後聽村支書王樹德說她在明慧網發表惡警騷擾她的事,一個是“惡”字激怒了他們,另一個是奔她的電腦來的。高紅霞以為他們走了就沒事兒了,沒想到大約一個小時左右,他們一行六七個人又來抓她,其中有上次綁架她的警察,把她從同學家帶回她家,發現屋裡還有六七個警察,家已經被抄,地下擺著她的大法書、光盤、筆記本電腦等。這些非法抄家綁架的人中有:五常國保大隊隊長戰志剛,興隆派出所戶籍員王彥龍(錄像)。然後把她和資料一同帶到興隆派出所,高紅霞不配合、不簽字,都是所長簽的。晚上由所長王洪彬、戰志剛和幾次都有的一個警察把她綁架到了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中途給她戴了手銬。 在拘留所,因高紅霞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拒絕穿號服,被辱罵第十四天時,因其他屋的法輪功學員喊真相,並唱大法歌曲,被所長叫去,給他講真相不聽。 這兩次綁架、拘留,家人承受了巨大的打擊,丈夫四處求人找關系把她接回來,第一次她丈夫給了戰志剛一千多元,給興隆鄉派出所一千元吃飯錢,請關系人吃飯花了一千多元,加上她在拘留所裡的費用總共花了五千元左右。第二次,被勒索一萬三千元,加上被抄走的電腦、mp5、mp3等共計損失兩萬多元。 五常市興隆鄉派出所繼上次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一行三人開警車來到永發村,以詢問訴江為由,到王草屯找高洪霞、黃麗君,都沒在家,找黃麗君時,是她婆婆接待,那天還到宋祥屯徐秀清家,也沒在家。 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上午大約9點30分,再次來王草屯,先到黃麗君家,還是她婆婆出去接待,矮個子自始至終不說話,就是錄像,出去又錄,黃麗君婆婆說:「老錄干啥?」大個子說:「執行公務。」 二零一七年九月月四日上午近十一點,一看三個警察來到高洪霞家,高洪霞給他們講了大法真相,看到那個矮個子警察在門口錄像,就說:“你真的別錄了,對你不好,會形成不好的行為。”那個高個子警察無奈的看了一眼錄像的人,就領他們走了。高洪霞送,他們還不讓送,高洪霞一直送到門外,看他們上車。高洪霞趴在車窗前說:“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會有平安。”同時看到車裡還有個司機沒下車。他們沒說話,就離開了。 次日,就是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早晨剛6點過幾分,高洪霞正在發正念,先有村民來說:“警車在前面一同修家站下了,你先躲躲。”同時又有村民打電話告訴她此事。她沒走就,坐下來,為救這些警察,發正念,同時也幫同修加持。 大約十幾分鐘時間,高洪霞抬頭看見三個警察、村主任和本屯屯長慢慢悠悠一邊走,一邊相互說著什麼,高洪霞起身到外屋想去迎上去,因風們子開著,開他們好像猶豫著停下來了,高洪霞就去另一屋發正念去了,五分鐘以後,高洪霞沒聽到聲音就出來了,人走的沒了蹤影。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下午黑龍江省五常市興隆鄉派出所兩警察與一著便衣的人一起闖到法輪功學員高洪霞家,當時高洪霞在做家務,大個子警察說:“你叫高洪霞吧?” 高洪霞說:“又來了,說誰讓你們來的,我去找他。”他們卡了一會,大個警察問:“還煉不煉了?” 高洪霞說:“我不回答你的問題,對你不好。”大個子說:“那就是還煉唄。”便衣說:“你煉,你家人同意嗎?” 高洪霞沒回答他們的問題,就給他們講真相。期間小個子警察一直照相,三人呆了大約三分鐘。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高洪霞在外面干活的丈夫也給她打電話,說派出所給他打電話,現在警察已去屯裡,讓他們簽字。她該干啥就干啥,一直也沒見到那個警察來。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興隆鄉派出所一行四人去了法輪功學員高洪霞家。高洪霞不修煉的丈夫讓高洪霞去另一個房間避一下。警察不知道說了什麼,兩、三分鐘就離開了。高洪霞丈夫告訴她,警察說上邊要他們與法輪功學員合影。警察走時說他們還要來。第二天中午12點多,高洪霞剛要做飯,抬頭看見三個警察又來了。進屋後,高洪霞問:“你們都叫啥名。”一個說他叫孟繁東。另一個警察在他們說話間,就對著高洪霞偷偷拍照。高洪霞看到說:“拍照是侵犯肖像權。”又說:“你們是私闖民宅。”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騷擾;
非法拘留;
逼迫放棄信仰;
威脅/恐嚇;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抄家;
手銬/腳鐐;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哈爾濱五常市興隆鄉永發村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情況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13906.html#201016232121
黑龍江五常市興隆鄉派出所警察騷擾高文煥、高洪霞
黑龍江五常市興隆鄉派出所警察騷擾高文煥、高洪霞
哈爾濱五常市興隆鄉派出所再次騷擾法輪功學員高洪霞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五常市興隆鄉派出所警察騷擾黃麗君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52437.html#1781222480
黑龍江五常市農婦高紅霞二次被綁架迫害經過
黑龍江五常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紀實(三)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孫秀敏等被非法勞教
相關單位及個人:
興隆鄉派出所:045155858015
五常市委政法委 區號:0451 郵編:150200
五常市政法委:451-53522926
高雪峰53537773(辦)15146446666
於志才53522926(辦)13501817578
金耀輝13845141055
楊久林13845631321
代麗娟13936070559
趙彬13766992989
高彥萍:13936059377
綜治辦、維穩辦、值班電話:0451-53522926
五常市610主任 韓光13074522055
宅451-55801013
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金耀輝:辦451-53522471,13845141055(洗腦班頭目)
政法委書記 梅曉東:辦451-53537773
五常市公安局:
國保大隊:451-53524127
大隊長白雲祥:辦451-53524126,13030023456
原隊長 戰志剛:13936551688,13936551668 國保大隊:451-53524126
副隊長 辛曉華13936217333
辛曉華妻 翟蕾15545960888、15638963333
五常市公安局
局長 崔義:辦451-53522126,13684500001
政委 李海峰:辦451-53535235,13936378999
副局長 馮志民:辦451-53538998,13804621518
副局長 陳樹森:辦451-53537676,
副局長 瞿衛中:辦451-5352596,13606366686
副局長 曹智秀:辦451-85839508,13904507469
副局長 馬利國:辦451-53529288,13614509188 紀委書記 安滿倉:辦451-53524901,13804629877
興隆鄉派出所:045155858015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鴨子圈看守所)
五常市公安局
五常市市委
五常拘留所
五常市國保大隊
五常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占志剛
前進勞教所(前進戒毒所)
五常市興隆鄉政府
:
王彥龍,
王樹德,
李有,
譚鳳林
五常市興隆鄉派出所
:
王洪彬
興隆鄉政法委
:
馮景波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27日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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