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月玲
蘆月玲傷勢過重生活不能自理
蘆月玲傷勢過重,生活不能自理
蘆月玲手部的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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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盧月玲(Lu,Yueling),
女 ,
50歲 ,
甘肅省蘭州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上午,甘肅省蘭州市法輪功學員盧月玲在單位被綁架,下午,被非法抄家,盧月玲現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 原蘭州軍區通訊部隊少校軍官、法輪功學員王有江,與葛青春、盧月玲、陳潔、陳淑嫻等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底先後遭到蘭州市國保大隊惡警綁架,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雙休日)被秘密開庭迫害,非法庭審了陳潔等法輪功學員。此案由城關區法院刑庭魏公信和劉冬郁主審。魏公信、劉冬郁等人以各種荒謬不實的理由阻止了律師介入此案。庭審很快就結束了,法官不給這四位大法學員說話的機會,一開始,公訴人就給他們扣上了“×教”的罪名(編注: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然後,公訴人和法官一直追問是否參與了這次噴塗行動,只許回答是與不是。法官一再打斷法輪大法學員為自己辯護發言,庭審按他們的預先安排草草了結。 陳淑嫻因證據不足於八月二十四日釋放。 目前(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陳潔、盧月玲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王有江、葛青春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二看守所,遭刑訊逼供。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的不法行徑令人憤慨,無奈之下家人將事實真相整理出來,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以情況反映上訴至蘭州市中級法院,負責接案人是紀檢監察劉曉明和內勤崔良明,但至今沒有回答家屬的要求。 王有江、葛青春現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二看守所,陳潔、盧月玲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城關區國保惡警對他們進行刑訊逼供,“暴力取證”,使他們備受酷刑折磨,因酷刑折磨導致王有江血壓高達220°。 由於家屬到看守所看望王有江、葛青春等,看守所不許見人,他們的具體情況就只有這些。 蘭州市法輪功學員韓仲翠女士,二零一二年七月底被城關區國保大隊劫持到蘭州市九洲第一看守所十三隊進行迫害,至今已被非法關押了近十個月,家人至今未能見面探視,也得不到任何韓仲翠的信息。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在蘭州第一看守所門外,聽到從看守所出來的人講:韓仲翠好長時間沒吃飯了,身體瘦弱,血壓也很高。此外,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陳潔瘦成皮包骨了。 四月中旬,韓仲翠的家人去看時,同以往一樣,只能送東西,見不到人。家人從靖遠老家來蘭州一次很不容易,經濟拮據,找到蘭州城關國保大隊、火車站街道,街道書記趙芝紅、國保大隊陳志凱等相關人員,他們不僅互相推諉,陳志凱多次將韓仲翠家人粗暴的推出門外,並非法照相、恐嚇。 目前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九州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有:韓仲翠、蘆月玲、陳潔、盛春梅等,每天強迫做奴工十幾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不許休息,還要處罰。每天晨四點多鐘起床,中午十一點吃飯,就做活兒,下午五點吃飯,接著干活,干完活才休息。有的干到晚上九、十點鐘才能完成獄警規定的定額。韓仲翠女士為了反迫害、反奴役,被迫絕食,現在身體非常虛弱。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未經開庭,就對法輪功學員王有江、陳潔、葛青春、盧月玲非法宣判,其中王有江被非法判刑六年、葛青春四年、陳潔五年、盧月玲三年。盧月玲現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王有江、陳潔、盧月玲已先後於九月底將上訴書遞交蘭州市中級法院,要求依法撤銷城關區法院的違法判決,重新判決宣告上訴人無罪。 陳潔、王有江、盧月玲先後上訴,但蘭州市中級法院罔顧法律程序,維持非法原判。 蘆月玲家人到蘭州監獄接見她,監獄以“不轉化”為名拒絕家人的要求。 法輪功學員蘆月玲在甘肅省女子監獄每天被強迫看污蔑法輪大法的錄像,背監規,寫污蔑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的“思想匯報”,蘆月玲不看,不背,不寫時,包夾她的犯人劉淑萍就往死裡打蘆月玲。 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那天,包夾劉淑萍從蘆月玲的後背將她一腳踹倒在地,踹倒後蘆月玲無法站起,劉淑萍強迫蘆月玲起來,對躺在地上的蘆月玲拳打腳踢,直至發現蘆月玲真的受傷後才住手,監獄這才把蘆月玲拉到大沙坪康泰醫院。康泰醫院因蘆月玲傷勢嚴重,拒絕接收。 由於蘆月玲傷勢過重,生活不能自理,需專人陪護。監獄不願意承擔高昂的醫藥費,也不願意出人陪護,更不願意為此承擔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為了推卸責任,避免受到《刑法》規定的“虐待被監管人罪”的刑事制裁,甘肅女子監獄通知蘆月玲的家屬來接盧月玲,同時威脅家屬,出去不准說是他們打的,說是自己摔的,並讓家屬簽字保證必須做手術但一切費用自理,否則不辦理保外就醫,並繼續對蘆月玲進行收監,當時家屬又急又怕就簽了監獄讓簽的一切不合法的要求與保證。 在監獄通知家屬見蘆月玲的時候,家屬看到蘆月玲右胳膊骨折,用甲板夾著。被家人接到醫院後蘆月玲臉上被打的傷痕仍然很明顯,雖然看不到臉上的腫脹,但滿臉是青黃瘀痕 。在醫院,家屬確診蘆月玲的右腿股骨頭骨折。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逼迫放棄信仰;
毒打/毆打;
威脅/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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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園看守所)
城關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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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冬郁,
魏公信
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
:
金濟勇
蘭州女子監獄(甘肅省女子監獄/九州開發區女子監獄)
:
劉淑萍
蘭州市610
:
高麗娜
蘭州市中級法院
:
劉曉明,
崔良明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20日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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