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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鄭君

簡介:
黎鄭君
(Li,Zhengjun), 男 , 32歲 , 廣東省湛江市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黎鄭君和母親鄭可茵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黎鄭君是一位銷售主管。他和母親鄭可茵堅持修煉法輪功,遭江澤民集團迫害。鄭可茵曾被非法勞教,在廣東省三水女子勞教所遭迫害。

以下是黎鄭君陳述遭迫害事實:

我畢業於華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原是廣東省田徑運動員,曾獲全國青少年田徑一百一十米跨欄冠軍。我於二零零七年五月起在湛江市體育運動學校任田徑教師。

我從小受修煉法輪功父母的熏陶,接觸到了法輪功。二零零零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我處處遵循法輪功原則要求自己,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我經常向周邊的人分享法輪大法的美好。遇到矛盾,向內找,放下自我,遇到利益,不和別人爭搶,守住心性,和善對人。所以身邊的人都喜歡結交我這個修法輪功的朋友。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下午,湛江市麻章區六一零頭目孫康瓊、國保大隊李全曲帶領幾個警察闖入市體校綁架我,同時抄宿捨。大約下午四點多,他們又闖入我的住家(湛江市第一技工學校)非法抄家,翻箱倒櫃。他們來了一批又一批,搶走了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和真相光盤、電腦、人民幣一千多元,直到晚上八點鐘才離開。

當晚,我在麻章公安分局被非法審訊,一直到晚上十二點多,然後就送到麻章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裡遭到犯人毒打。大約一個星期後,又被挾持到赤坎區洗腦班。在洗腦班三個月裡,每天逼我看詆毀法輪功錄像和抹黑法輪功資料,企圖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抄家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關押非法審訊毒打/毆打洗腦/送洗腦班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廣東湛江中共人員迫害法輪功十三年綜述(1)

責任單位及惡人:
湛江市公安局湛江市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黃勇武18820690333,<br>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楊國光13902503680<br>黨委委員、副局長:王中、13802820209,<br>副局長 程進13702881969<br>副局長 周岳林13828283666<br>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駱郁;13922082077<br>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梁洪波;18807590188<br>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陳天耀;13822507111<br>公安刑警支隊長 何浩仲 13702882555;政委林小紅13802820821 : 李全曲
麻章區610辦公室辦公室電話:2733972-2733160<br>人員:孫康瓊、李全曲、尤蘭英\魯成初 : 孫康瓊
麻章第一看守所
赤坎法制學校(赤坎洗腦班)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9日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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