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九九年“四、二五”後,黨委下令各分廠書記、處室書記等逼迫本單位大法學員簽“不煉功保證書”,簽了的必須把大法書交上,不簽的下崗或調離工作崗位。被迫下崗的法輪功學員有:張兆春、孫青松、孫天鵬、葉娟、樊慶青、杜殿鵬、馬守衡、張玉傑等學員。
迫害類型: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濰坊化纖廠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濰坊化纖廠
更新日期: 2013年2月4日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