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洪英
簡介:
袁洪英(Yuan,Hongying),
女 ,
59歲 ,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袁洪英被非法勞教兩年迫害,那時她婆婆都八十三歲了,家人怕老人擔心,不告訴她實情,老人經常念叨這個大媳婦,擔心她是否出了什麼事。她丈夫患上股骨頭壞死,需要動手術,妻子又不在身邊,上面還有八十多歲的老娘需要照顧,期間承受了很多的苦楚。 袁洪英曾經三次被綁架,其中被非法勞教那次,在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被逼迫給家具刷油漆,那種有毒氣味的油漆,有人刷著刷著就中毒倒下了,還讓她們干農活,收玉米等等,還有挑一次性筷子、折葫蘆、挑牙簽,每天干奴工十四、五個小時,完不成指標惡警還以延長勞教期相威脅。對於不肯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勞教所還酷刑折磨,不讓家屬會見,家屬要會見,裡面的獄警就舉著牌子讓家屬念牌子上面寫著的誣蔑大法的話,念了才讓會見。 幾年前袁洪英來上海兒子家幫忙帶小孫女,跟兒媳婦也相處的非常好。 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被綁架迫害。她在上海中山北路西寶興路被廣中路派出所綁架,被關押在上海市第三看守所(虹口區看守所搬遷到那),其間警察非法抄家,又威脅家人。家屬多次要求見人不讓, 聘請律師要求見人,惡警也不許,說什麼無法確認袁的女婿的身份,又說什麼沒有要求請律師,總之百般阻撓。 行惡主要責任人:虹口區六一零主任金惠秋,劉根寶;綜治辦副主任周志敏,國保大隊國保:周函宇、呂金勇,虹口區檢察院檢察長陳思群,副檢察長王志堅、鄒震宇、黃榮國、田歡忠,檢察官段輝,虹口區法院主審法官:王鎮卿、張金偉、秦春輝;廣中路派出所辦案人員姓宋。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點,上海虹口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袁洪英非法開庭,誣判這位在上海給兒子帶小孩的老太太三年半。 齊齊哈爾市富裕縣社保局扣發法輪功學員袁洪英的養老金。(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分局的五、六個人近幾日一直在法輪功學員袁洪英家樓下蹲坑,妄圖綁架她。(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 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下午2點半,袁洪英老人被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彩虹派出所路兵等警察入室綁架,抄家,一同被綁架的還有一不知名的女學員,目前她們已被劫至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五月七日上午,路兵等警察又躥到袁的女兒家欲綁架王艷,抄家後揚長而去。 袁洪英、盛奕兩位老人被迫害的出現血壓高等病症,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但兩位學員各自居住樓的兩側分別安裝了公安監控專用攝像頭,對她們非法監視居住。
迫害類型:
抄家;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61868.html#23610225422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460174.html#23511203227
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459760.html#2357231353
二零二三年五月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59711.html#235622619
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59512.html#235511949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大陸綜合消息-423635.html#21420232651
“長沙法制教育中心”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2012年以來上海政法委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彩虹派出所所長:劉立峰:13836257788
直接責任人: 路 兵:18945209163
彩虹派出所:0452-2215060
彩虹派出所李所長
彩虹派出所地址: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南市場小區13號樓
趙榮啟 0452-2338855
趙榮啟: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漢族,1977年11月生。
孫天齊: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政法委副書記
李黎輝: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政法委副書記
劉 艷:齊齊哈爾市龍沙區社會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
陳立春: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分局局長
李冬冬: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分局政委
姜 浩: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分局國保大隊長:18903627667
責任單位及惡人:
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
龍沙區彩虹派出所
虹口區法院
:
秦春輝,
王鎮卿,
張金偉
虹口區610辦公室
:
金惠秋,
劉根寶
虹口區公安分局
:
呂金勇,
周函宇
虹口區檢察院
:
陳思群,
王志堅,
鄒震宇,
黃榮國,
田歡忠,
段輝
虹口區綜治辦
:
周志敏
富裕縣社保局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17日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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