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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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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玲

簡介:
孟繁玲
(Meng,[Fan;Po]ling), 女 , 51歲 ,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大法弟子。

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孟繁玲進京依法上訪,為法輪大法說句真話。
孟繁玲被劫持到警車裡,直接拉到通遼鐵路看守所,遭到兩個女警察的搜身。

第二天,霍林郭勒市又來三個警察,其中有沙爾呼熱街道派出所惡警吉延斌,將孟繁玲劫回霍市,當日關進霍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公安局以“保證金”為由勒索家人一千元現金,看守所勒索所謂的伙食費一百五十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孟繁玲再一次被劫持到通遼鐵路看守所,關了一個晚上。到了第二天,霍市公安局惡警劉子菊(女),霍林河礦區公安處惡警蔡瑞剛,沙爾呼熱派出所惡警郭東虎,還有一個叫張文霞的女警,他們先是搜身,把孟繁玲等法輪功學員身上所攜帶的一切東西,包括錢,全部搶走。

到了珠斯花火車站,610頭子萬國清領一幫惡警,以及邪黨的市委書記特木爾巴根,國保大隊惡警趙鳳雲,他們指使霍市電視台錄像,引來無數不明真相的善良百姓的圍觀。惡警趙鳳雲譏笑說:“你們這回可出名了。”將孟繁玲等七名大法弟子分別拖進七輛警車上,610頭子萬國清下令:“苛磣苛磣(土語,侮辱的意思)她們,給她們游街示眾。”七輛警車於是鳴笛游街,在霍市游了一圈,不明真相的市民議論紛紛。

然後,又將七名大法弟子拉到公安局,惡警張海濤、鄭明道,將孟繁玲一直審問到下半夜三點,邪黨的市委書記特木爾巴根親自參加迫害。最後又將她關進霍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看守所勒索家人伙食費一百五十元。國保惡警強迫家人寫保證書,讓家人嚴密看守,連年邁的老父老母也不放過,不然就不放人。

在非法關押期間,沙爾呼熱街道辦主任任慧敏指使兩個辦事員,非法闖入孟繁玲家中搶走大法經書。

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迫害法輪功已近十三年來,邪黨的派出所、街道數十次入室騷擾孟繁玲,打破了她和家人平靜的生活,而且大部份都是半夜三更入室的。特別是派出所惡警郭東虎,態度蠻橫,說話粗野,每次都少不了他,一進屋就說:“誰來過你們家?”有時連窗簾都要掀起來看一看。沒收身份證,要求孟繁玲出門要跟他請假、打招呼,同意後才能允許,否則就找她麻煩。

二零一一年八月,邪黨自治區610辦公室與當地惡警、珠斯花街道一共七八個人,非法闖入孟繁玲家。當時她丈夫開的門,惡警說:“找孟繁玲,去街道一趟。”孟繁玲說:“找我上街道,為什麼來這麼多人?不去!”街道辦一個辦事員給街道辦主任打電話,不一會兒,又來了三個人,其中有兩個女的,自稱是自治區的人,還有一個是街道主任,他們跟孟繁玲說:“跟我們去街道。”遭到孟繁玲的斷然拒絕,又僵持了十幾分鐘,他們才灰溜溜、呼啦啦地走了。


迫害類型: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綁架/劫持非法關押交保證金敲詐/掠奪/破壞財物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張鳳蓮受迫害紀實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大法弟子孟繁玲被迫害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相關人員:
沙爾呼熱街道:任惠敏
沙爾呼熱派出所:吉嚴斌、郭東虎、張雯霞
礦務局公安處:蔡瑞剛
霍林河公安局:劉子菊、趙鳳雲、張海濤、鄭明濤
霍林河公安局助理:趙秀發
霍林河公安局局長:陳寶文
霍林河政法委書記:萬國清
霍林河市委書記:特木爾巴根

責任單位及惡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局長:陳寶文、<br>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局長助理:趙秀發。<br>局長室:0475──7922368<br>政委室:0475──7922369<br>副局長室:0475──7922782、7922781<br>國安大隊:0475──7922734<p> : 劉子菊張海濤趙鳳雲鄭明道蔡瑞剛
霍林郭勒市610610惡警辦公室:0475──7922992<br>610惡警秦寶庫手機:13039532788;宅電:7924277<br>趙秀發宅電:0475──7922991<br>610惡警萬國清宅電:0475──7927717<br>吉艷賓宅電:0475──2359609<br> : 萬國清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南廣場派出所 : 趙秀發
通遼市鐵路看守所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霍林郭市沙爾呼熱派出所惡警:郭東虎、張雯霞 : 郭東虎吉延賓張文霞
沙爾呼熱鎮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鎮長:楊宇光、李欣、吳艷玲。 : 任慧敏
霍林郭勒市委霍林郭勒市市委書記:特木爾巴根。 : 特木爾巴根
珠斯花街道邪黨
霍林河公安局
霍林河電視台
霍林河市610
霍林郭勒市礦公安處霍林郭勒市礦公安處:蔡瑞剛。
郭勒市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13年4月2日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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