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麗環
簡介:
那麗環(Na,Lihuan),
女 ,
55歲 ,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自一九九九年四月開始霍市珠斯花街道辦、霍市政保科人員等,公然到家中騷擾、並要求她在保證書上簽字等等。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 那麗環、張秀清、劉梅進京依法上訪,半路上被通遼公安帶回,關進了通遼市河西看守所。四月二十一日,由霍林河公安局局長助理趙秀發、趙鳳雲,秦寶庫帶回本地,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二天,在此期間,非法提審二次。家人被勒索三百元後,那麗環才被釋放。 七月二日上午,公安局警察鄭明道要求那麗環去一趟問話,當天她就被進了看守所。(看守所當時已關押幾十名大法弟子)期間,鄭明道、趙秀發、秦寶庫、翟拓等非法提審二次:逼迫她在土豆地裡干活,大熱天,讓她去掏廁所,廁所蚊蠅四飛,蛆蟲遍地。當時監視她的人是看守所雇傭的一個打工仔,名叫李醬油(外號)。 七月中旬,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被集中到霍市武警食堂開洗腦會,惡警鄭明道、趙秀發、秦寶庫、翟拓等人也去了,霍市市委副書記楊志明散布誣蔑法輪功的歪理邪說。 七月二十一日上午,看守所把大法弟子集中到武警食堂開“批判會”,宣讀非法勞教的結果,當天把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弟子劫持到圖牧吉勞教所。 那麗環被非法關押二十二天,家人被警方勒索八百元,至今沒有歸還。從看守所回家後,鄭明道要求她出門必須打報告、請假,非法限制出行直到二零零三年春天才停止。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半夜,霍市國保大隊秦寶庫、鄭明道、翟拓沒有開警車,雇傭了一輛出租車。鄭明道對說:“跟我們到局裡走一趟。”那麗環走後,秦寶庫、鄭明道、翟拓開始抄家,衣櫃、床、陽台、皮箱,連大米袋子都翻,沒有找到他們所要的,才把那麗環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四月,鄭明道、秦寶庫二人將那麗環騙進洗腦班,洗腦班設在霍市消防大隊,長達半個月。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凌晨一點,那麗環和幾名大法弟子在烏蘭浩特北山公園門口,被烏蘭浩特國保大隊長李廣德等人綁架到看守所。第二天,一個惡警抓住那麗環的頭發頂著牆壁,給她拍照。 那麗環開始絕食,幾天後突然昏倒,等她醒來後,發現在醫務室裡被注射一瓶不明黃色藥液。那麗環強行拔掉針頭,感覺右小腿疼痛,擼開褲子,發現有一塊被煙頭燙傷的痕跡。十五天以後,那麗環繼續絕食,當第二次又昏倒清醒過來時,腳上卻戴著腳鐐子。在烏蘭浩特市醫院住院四天後,又被送進看守所。 在烏蘭浩特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國保大隊長李廣德和副隊長滿都拉,非法提審三次,強迫那麗環說出資料來源及司機情況,並去千裡之外的霍市那麗環家抄家。 期間,那麗環的丈夫到烏蘭浩特到處找人送禮、請客。在旅店吃住了三十多天。一個月後,烏蘭浩特公安局勒索那麗環的丈夫一萬元。國保大隊長李廣德和副隊長滿都拉說:這些錢是給上邊走關系的。後來又給李廣德送三千,給副隊長滿都拉送了兩千元。共勒索一萬五千元,非法關押那麗環三十多天後,國保大隊以一張“所外執行”票放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霍市珠斯花街道辦書記李濤、居委會主任何艷等四人騷擾家屬,之後二十多天,居委會主任何艷每天都到那麗環家裡跟蹤。 二零一零年,何艷又欺騙那麗環說:“通遼辦個免費學習班,你得去”(學習班就是邪惡洗腦班),被那麗環毅然拒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大法弟子那麗環被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布和和秦寶庫欺騙到公安局,同時還有家人陪同。到了公安局,他們把那麗環帶到了公安局的地下審訊室,讓家人在樓上等著。在去地下室的路上,那麗環和秦寶庫講真相,問他這麼多年了,怎麼還迫害大法弟子,秦寶庫回答,我迫害你們十多年了。在地下室,惡人讓那麗環看監控錄像,說監控錄像裡的人是那麗環在發資料,那麗環沒有承認。這時在他們邪惡的逼迫下,那麗環突然暈了過去,並抽搐起來,惡警們不相信,把法醫找來,還是沒辦法,最後家人們把那麗環送去了醫院。惡警們不相信,和家裡人要病例,並跟家人逼迫罰款五千元。在醫院期間,惡人一直沒敢去。現在那麗環已出院,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下午四點左右,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那麗環去超市買菜被莫斯台派出所警察綁架,現在在看守所。 那麗環被非法關押13天後平安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騷擾;
非法提審;
非法勞教;
手銬/腳鐐;
抄家;
洗腦/送洗腦班;
監視/跟蹤;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那麗環被綁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57827.html#171212221949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那麗環被非法關押和騷擾
相關單位及個人:
莫斯台派出所所長:陳思陽15149991113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原礦區公安處:管兵。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惡警:鄭明道、趙秀發、秦寶庫、翟拓、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政委:許振喜。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局長:陳寶文。
霍林郭勒市610頭子:萬國清。
霍市珠斯花街道:書記李濤、居委會主任何艷
霍林河市委:楊志明。
烏蘭浩特國保大隊長李廣德、副隊長滿都拉
責任單位及惡人:
烏蘭浩特公安局
:
李光德
圖牧吉勞教所
內蒙古興安盟阿爾山市公安局
:
滿杜拉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
秦寶庫,
鄭明道,
李布和,
翟拓
河西看守所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南廣場派出所
:
趙秀發
烏蘭浩特市(科右前旗)看守所
霍林郭勒市珠斯花街道辦
:
李濤
霍林郭勒市珠斯花居委會
:
何艷
莫斯台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12月5日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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