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遠芳
簡介:
張遠芳(Zhang,Yuanfang),
女 ,
年齡未知 ,
長春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接近上午11點多時,張遠芳到另一位法輪功同修家,被六、七個穿便衣的男人強行推進屋裡。那些人盤問:“你是她什麼人?是煉法輪功的嗎?”。同時要強行翻兜子被張遠芳攔住說:“你們是干什麼的?不准隨便翻別人的東西!”其中一、兩個人拿出證件說:“我們是警察。”張遠芳看到其中一個人叫李春龍,是一汽錦程派出所的教導員。 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把張遠芳的兜子搶去,搶走張遠芳的醫保卡和手機、3張神韻光盤和其它物品。然後強行把張遠芳帶到樓下的普通面包車裡,這個面包車沒有任何警察的標志。把張遠芳強行帶到一汽錦程派出所。 到了晚上,來了一個自稱叫陳光的警察,張遠芳問他為什麼把她抓來。陳光說違法了。然後把張遠芳拉到一汽東風大街的汽車廠產業開發區分局,強行拽去地下室強行要張遠芳按手紋,張遠芳不配合,有一個肚子大、約1米7左右的警察,面目猙獰,強行掰張遠芳右手的大拇指,使其與手掌角度超過90度,另一個警號是109157的警察(可能叫王寶龍)一個手掌扇過來打在張遠芳左臉上,另一個矮個子警察揚言要用電棍電張遠芳。 強行按手紋後,又把張遠芳強行帶回一汽錦程派出所,然後警察陳光讓張遠芳簽單子,張遠芳拒絕簽名,這時警察陳光張口罵人,然後說你不簽我簽。之後上來兩個人加上他共3人把張遠芳銬上。強行拉上警車送到長春葦子溝拘留所拘留五天。 在送往葦子溝拘留所的路上,是警號是109157的警察(可能叫王寶龍)開車,警號是109157的警察(可能叫王寶龍)說他們內部有文件,規定打死法輪功算白打死。 當天一汽錦程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去了張遠芳的父親家和准備給父親搬進的另一處住房搜查。張遠芳的父親已經80多歲了,非常擔心自己的女兒,擔心和害怕流下眼淚,家裡正常生活也受到影響。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一汽錦程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帶搜查證搜查了張遠芳的女兒住的房子,兩天也沒有搜到什麼。 二零一三年法輪功學員張遠芳曾被汽車廠分局拽到地下室毆打恐嚇的經過,文中這樣描述:“然後他們把張遠芳拉到一汽東風大街的汽車廠產業開發區分局,強行拽去地下室,這時張遠芳看到地下室有牢房、有鐵欄桿,他們把張遠芳帶到按手紋的房間,張遠芳看到這個房間對面有刑訊室,有一個方方正正的椅子,然後是桌子,桌子後面背景陰森森的。”(選自:明慧網文章《長春張遠芳被一汽錦程派出所迫害經過》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毒打/毆打;
手銬/腳鐐;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十多位長春市法輪功學員被警察闖家綁架
長春張遠芳被一汽錦程派出所迫害經過
責任單位及惡人:
葦子溝拘留所
一汽錦程派出所
:
李春龍,
陳光,
王寶龍
更新日期: 2014年7月22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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