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洪金
簡介:
張洪金(Zhang,Hongjin),
男 ,
50歲 ,
山東大法弟子,萊陽市人。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山東萊陽市姜曈鎮宋格莊村法輪功學員張洪金在團旺鎮光山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向村民講述大法的美好時,被村治安員惡意誣告,被萊陽市團旺鎮派出所及萊陽國保大隊六一零綁架,關押在萊陽市看守所遭受迫害,家中剩下一對七十多歲雙目失明的可憐父母,沒人照顧。當晚十點左右,派出所搶先出動三輛警車闖到宋格莊村,在村治安員宮玉磊帶領下,闖進張洪金家非法抄家,搶走部份物品。張洪金的父母親都是雙目失明,且年事已高,無力阻攔這些惡警的非法行為,只能任由他們亂翻。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610警察馬曙光等數人再次闖到張洪金家中非法抄家,在沒有抄到值錢的東西之後,竟對兩位老人說:“想不想讓你兒子回家過年?想的話你們就得拿出點錢來。”“交幾個錢就讓你兒子回家過年。”老父親指著自己的眼睛說:“我們兩個瞎子,生活都難,上哪去弄錢啊?”最後610警察見實在無油水可搾,只好悻悻的地走了。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被批捕,准備判刑。家中雙目失明、已七十多歲的父母無人照顧。惡警竟還向兩位老人勒索錢財,謊稱:如果想讓兒子回家過年,就得交錢。近來又向其家人聲稱:是因為法輪功學員上網曝光,才決定對張洪金判刑。 二零一三年九月,張洪金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近期,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利用“攻堅組”惡警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張洪金和陸豐田。 法輪功學員張洪金被綁上酷刑“約束帶”,獄警李偉、小隊長鄭傑並指使罪犯史光星(音)等用電棍長時間折磨張洪金。 二零一五年,十一監區區長李偉等獄警為了賺取利潤,而加大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做出了不論年齡大小,身體狀況如何(有病無病,病重病輕),即不管什麼情況,都必須參加勞動。被非法關押在十一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堅信法輪大法是正法,堅修法輪大法沒有罪,沒有罪就不存在什麼“勞動改造”,修煉法輪大法的都是一群善良的人,一切為了他人的好人,對這樣的好人往哪改造?難道還要將這樣的好人改造成壞人不成?很多法輪功學員不配合惡警的指示安排,惡警李偉、陳巖、胡波、張偉等使用慘無人道的流氓手段,從精神上、身體上對法輪功學員施加迫害,服刑人員尹軍、張少青等人助惡為虐,積極配合,惡警秘密在幕後進行策劃,服刑人員打手任強、楊洪友、吳克軍、趙梁等人直接參與迫害。 法輪功學員張洪金被捆綁了半天。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被綁三天。 從二零一四年起,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監區長李偉指使刑事犯人使用捆綁酷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即:先用警用戒具束縛帶將法輪功學員從上身、胳膊到腿腳都捆在椅子上。 然後進一步升級為“吊瓶”酷刑,即將椅子傾斜後仰四十五度左右,固定於空床的床幫沿上或其它物品上,再用繩子將頭上部捆綁住後,在頭的後面下垂的繩子一端吊上一個裝滿水的可樂瓶子(由小可樂瓶子隨時加重更換為大可樂瓶子),使頭部傾斜的同時頸椎又承受下墜的可樂瓶子重力,頭抬不起來又挺不住,時間一長,呼吸困難,頸椎痛苦至極,身體難以忍受。 據操作的犯人們講“吊瓶”承受極限不超過半小時。當法輪功學員承受到極限時,惡人們就放正椅子叫法輪功學員稍喘口氣兒,然後再繼續迫害,期間惡人們還冷嘲熱諷:沒打你吧,看你能撐多久。 濰坊市犯人尹軍用酷刑“吊瓶”迫害賀訓明等法輪功學員,臨沂犯人相懷珠用酷刑“吊瓶”迫害法輪功學員唐配武、郭志強等,犯人任強、馬登州用酷刑“吊瓶”迫害法輪功學員張洪金三天;濰坊法輪功學員張輝榮被束縛帶捆綁三天;姜官民等法輪功學員都曾遭束縛帶的折磨。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私闖民宅;
抄家;
謊詐;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親屬;
電擊;
約束帶 ;
非法判刑;
其它酷刑;
吊綁/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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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萊陽市公安局
萊陽團旺鎮派出所
萊陽市610辦公室
:
馬曙光
山東省監獄(濟南男子監獄)
:
李偉,
鄭傑,
馬登舟,
任強
萊陽姜?鎮宋格莊村
:
宮玉磊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16日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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