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峰
簡介:
徐峰(Xu,Feng),
男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依蘭縣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三年過新年時,時任黑龍江省省長王憲魁到各地巡視,在哈同高速公路依蘭至宏克力地段,看見跨線橋上懸掛的“法輪大法好”、“法辦周永康”等內容的標語和用彩色噴漆罐噴的“天滅中共”、“三退保命”、“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標語後,直接下令黑龍江省公安廳長、省政法委副書記孫永波立案追查。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依蘭縣公安局、方正縣公安局統一行動,對依蘭縣內、達連河鎮、三道崗鎮、道台橋鎮、團山子鎮,按事先擬好的名單大肆抓捕。由黑龍江省公安廳技術處處長親自到依蘭縣指揮,通過特務手段獲取法輪功學員的手機號碼,每半個小時一次跟蹤定位,對不知道其手機號碼的法輪功學員,就到住家附近蹲坑。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依蘭縣法輪功學員莫志奎、費淑芹、左振岐等八人在三道崗被綁架。當晚,徐峰、倪春燕、張敬娟等被綁架。達連河法輪功學員邱宇芹、鄭臣二十九日晚在家中被綁架,惡警搶走邱宇芹家電腦一台。達連河法輪功學員汪家榮三十一日晚在家中被綁架。幾天時間,在依蘭縣、方正縣、通河縣一共連續綁架五十人。 三月二十九日徐峰被依蘭縣公安局警察在依蘭縣綁架,非法關押在依蘭縣看守所期間,遭到刑訊逼供,惡警用酷刑 “熬鷹”折磨他:用二百度大燈泡烤他的頭頂心和兩腳心,同時二十四小時監控不許睡覺,不留外傷,讓人身心受到巨大傷害。 在近五個月的非法關押期間,看守所不法獄警還縱容犯人打他,教唆犯人向徐峰成千成千的要錢,不給就往死打他,還不叫吃飽飯。看守所給徐峰吃的是帶泥的菜湯,就這樣的湯,也被惡犯倒進廁所不讓喝,一頓只許吃一小塊小饅頭,徐峰被折磨的骨瘦如柴,人脫了相。 另外,徐峰在受“熬鷹”酷刑時,他的價值三千多元的獺兔棉服被惡警偷走。徐峰的妻子到公安局國保大隊向隊長張英鐸要衣服,張英鐸推說不知道,徐妻又到刑偵科去要,刑偵科的警察也推說不知道。 二零一三年七月七月十八日,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張金庫、莫志奎、李大鵬、徐峰、孫文福五位法輪功學員。莫志奎的家屬請來兩位北京正義律師為其辯護,律師在法庭上針對公訴人寧巖對當事人的非法指控,依法辯護,使旁聽的人都聽明白了修煉法輪功無罪,發放光盤、真相資料是言論自由,根本就沒罪。法官和公訴人寧巖等啞口無言。律師要求合議庭對當事人莫志奎的案件做出客觀、公正的處理,宣告其無罪。 然而依蘭法院法官張安克、呂守芳公然違反法律,強行將五位法輪功學員冤判,十天後才把判決結果通知律師,非法判莫志奎十二年,張金庫、孫文福五年,徐峰、李大鵬三年。 截至目前,依蘭縣已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從三年到十三年不等,其中包括幾名六、七十歲的老人。費淑芹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莫志奎、張惠娟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左振岐、呂鳳雲被非法判刑六年,孫文富、張金庫、陳艷、劉鳳成、孟凡影、段淑巖被非法判刑五年,姜連英、徐峰、李大朋被非法判三年。其中已有五名法輪功學員已被關進佳木斯監獄迫害。 徐峰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被送到佳木斯監獄繼續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燒燙;
剝奪睡眠;
毒打/毆打;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勒索錢財;
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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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公安廳
:
孫永波
黑龍江省委
:
田鳳山,
王憲魁
依蘭縣看守所
佳木斯監獄(蓮江口監獄)
依蘭縣法院
:
呂守芳,
張安科
伊春市政府
:
安榮俊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16日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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