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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柏娟

簡介:
胡柏娟
(Hu,Bojuan),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大慶市法輪功學員。

2013年1月26日上午,胡柏娟、孫玉梅、肖濱華在大慶林源鎮大五村發神韻光盤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並組織多名村民圍堵綁架,後由林源鎮公安分局張承海、趙波強行綁架回林源鎮公安分局。

惡警到胡柏娟家,從上午10點多直到下午4時,在強行撬門未果情況下,公然光天化日之下切開窗戶護欄的防盜鐵筋,周玉柱和張承海從涼台破窗而入,逼迫家人打開大門,蜂擁而進近10名警察(知道的有吳軍廷、張善海、於連江、李鐵巖、張春波)及兩名協警,搶劫私人財物,其中有:3台計算機(其中一台為兒子學習用)、5台打印機、大法書、師父法像2張、空白光盤、光盤袋和一些真相光盤。

當晚惡警對三人進行了非法審訊。1月27日早送大慶第一看守所;孫玉梅、肖濱華體檢不合格被取保候審;胡柏娟一人被非法劫持於大慶第一看守所,於2月6日下批捕通知書,交由大慶市大同區檢察院妄圖繼續迫害,被非法關押至今。

2013年5月30日,大同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胡柏娟和孫玉梅的北京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合法辯護,把大同區檢察院的所謂公訴人李俊剛和張冠華駁斥的理屈詞窮,張冠華一次次叫囂“反對”,還一次次向所謂的審判長提出“律師也是煉法輪功的”,阻撓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2013年6月26日,大同區法院公布了枉法裁判結果,法輪功學員胡柏娟、孫玉梅各三年六個月,法輪功學員肖濱華三年。

法輪功學員胡柏娟、孫玉梅、肖濱華被大慶市大同區法院非法判刑,胡柏娟、孫玉梅被非法判三年六個月,肖濱華被非法判三年。2013年8月7日,胡柏娟、肖濱華被非法劫持進哈爾濱女子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綁架/劫持非法關押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2013年下半年大慶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大慶市公檢法制造冤獄 胡柏娟和孫玉梅上訴
大慶胡柏娟、孫玉梅、肖濱華被警察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林源公安分局
局政委劉天偉 13339396003
治安一隊隊長張善海 13351697999
刑警一隊隊長王成祥 13394651807
張承海13394651867
張春波 13394651876
吳軍廷 13394651884
大同區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大同區檢察院 郵編:163515
阮之華 檢察長 13359590095 0459-6170095
李俊剛 公訴科長 13359590706 0459-6170706 0459-6272823
大同區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大同區法院 郵編163515
丁國鈺 院長 15331903888 0459-6169567
王文祥 副院長 15303693016 0459-6170198
閆國志 刑事庭庭長 15303693017 0459-6170177 0459-6271910何鐵流 刑事庭審判員 15303693018 0459-6170603 0459-6177077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看守所
林源鎮公安分局大慶市大同區林源鎮分局:<br>電話4596713410、4596713510<br>警察韓軍13394651880<br>政委劉天偉13339396003<br>副局長4596719318、4596719786<br>社區隊4596713405 : 張承海趙波周玉柱吳軍廷張善海於連江李鐵巖張春波
林源鎮大五村 : 盧洪亮

更新日期: 2014年1月17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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