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芝
簡介:
李雲芝(Li,Yunzhi),
女 ,
40歲 ,
原在黑龍江省巴彥縣興隆中學任教 家在湯旺河。2000年1月,她與其它6名大法弟子集體煉功,被非法關押在興隆鎮看守所10天。春節後,興隆鎮公安局又將她抓進巴彥縣看守所洗腦班,戴手銬腳鐐長達10天,非法關押至4月份,她與其它大法弟子集體絕食3天後被放出,被勒索500元。出來後,興隆中學校長孟廣義不讓她工作,被迫失去生活來源,回到湯旺河。 2000年7月,她被惡警崔崇峰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湯旺河看守所。河北派出所所長丁汝強以她戶口不在本地為由聯系巴彥縣公安局,將她送至巴彥縣繼續迫害,並將送走過程進行錄像在湯旺河新聞中播出,誣蔑她為“流竄犯”。她被非法關押在巴彥縣看守所,其間她絕食抗議,被殘酷灌食。巴彥縣看守所向其家屬勒索錢財未果,於10月末將她放出。 2001年1月,片警王福強從她家翻出她到河北派出所表態堅修大法的文字,把她抓入湯旺河看守所非法關押了4個月。 湯旺河法輪功學員李雲芝(2011.11.2)被綁架到伊春洗腦班。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手銬/腳鐐;
勒索錢財;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抄家;
摧殘性灌食;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被黑龍江伊春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省伊春市湯旺河區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實
黑龍江省巴彥縣大法弟子受迫害情況
責任單位及惡人:
巴彥縣看守所
河北派出所
:
丁汝強
湯旺河看守所
河南派出所
:
崔崇峰
伊春市洗腦班
更新日期: 2012年7月11日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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