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華
簡介:
李淑華(Li ,Sh? Hua),
女 ,
54歲 ,
延壽縣老道溝屯法輪功學員。2001年5月下旬,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惡警以等所長史英白講話為由把女大法弟子們挾持到男隊的會議室,在挾持的過程中馬忠波(阿城)被惡警拖的鞋子都丟了,兩個腳像血葫蘆一樣。史英白來了之後,指使惡警把她們七、八個人分成一伙分別綁架到各個男隊。就這樣全十二大隊堅定的幾十名女學員,一個不落的都在男隊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當時李淑華和王麗敏被綁到關押男犯的四大隊,白天男犯到車間干活,就把她們手反綁在男隊的床上長達幾小時。晚上男犯回來休息。獄警又把她們關到男犯們屋裡,強迫王麗敏坐鐵錡子,不讓睡覺,四隊隊長拿電棍電她手指尖。白天不讓去食堂吃飯,不讓上廁所在男隊被迫害7天,又被轉到樓邊的一個大房間,裡面的窗戶用紙全糊上,看不見外面。 三個女獄警拿著繩子,把王麗敏的手綁在後面,用繩子吊起來腳尖離地。劇痛致大小便失禁,她們把住王麗敏的手按手印強迫簽遵守所規所紀後送回12大隊。 2015年1月30日晚上五點半左右,延壽縣三名法輪功學員:李淑華、趙振清、武玉香,被老道溝屯書記張環宇,伙同壽山鄉派出所所長張延兵等人,綁架到壽山鄉派出所。 後延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趙曉東等人到壽山鄉派出所非法提審三位法輪功學員,至晚上十點半,後李淑華、趙振清、武玉香被劫持到延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第二天早上,警察又把李淑華、趙振清、武玉香三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哈爾濱市看守所,說是非法拘留十天。 2015年2月10日早上6點半,三人從哈爾濱行政拘留所被放回家,每人被勒索一千元,加拘留所勒索飯費每人二百元,三人共計三千六百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四肢銬於床上;
“背扣子上大掛”;
將女大法弟子投入(男所);
坐/鎖在鐵椅子上;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電擊;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1∼5月份遭迫害情況
哈爾濱七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迫害
黑龍江王麗敏自述被迫害的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
史英白
延壽縣公安局
:
趙曉東
壽山鄉派出所
:
張延兵
壽山縣老道溝屯
:
張環宇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3日 0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