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崇
簡介:
高崇(Gao,Chong),
男 ,
四十多歲 ,
遼寧本溪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法輪功學員高崇被金山派出所所長姚海冰、副所長丁旭眾、警察張德庫、張強綁架。高崇因遭迫害嚴重,於五月七日從看守所被送到金山醫院繼續迫害。高崇稍有恢復後又被劫持回看守所非法關押,現在(二零一四年)高崇再一次因為腦出血被送往金山醫院搶救,生死未知。 綁架法輪功學員高崇者:金山派出所:張強、李全生、鄭佳志;證人:欒麗林(金山辦事處塔西小區)。 據了解,此次綁架案的真正主謀就是本溪市副市長兼本溪市公安局局長的楊建軍。綁架鏈條如下:本溪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楊建軍→本溪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二大隊→明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盧剛→各派出所,要求各派出所至少負責綁架一戶,並同一時間實施綁架。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十二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遭構陷。他們是:王秀燕、王秀蓮、於立新、張枚珍、馬玉香、孫玉霞、李巖、高崇、劉仕業、高剛、李昕、李純正。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本溪市明山區法院對十二位當事人非法開庭,法官季蘊芹公然藐視法律對律師團強行安檢,眾律師為捍衛法律尊嚴拒絕配合非法要求。明山法院法警多次推搡律師並伴有污言穢語,令在場民眾側目。 庭上,法官季蘊芹言辭刻薄,大聲逼迫十二位學員辭退北京律師,她說:“要麼辭退律師,要麼繼續開庭,回答!”庭下,明山區法院院長說:“只要你們把北京律師辭退了,法院出錢給你們請當地最好的律師。”但此提議被十二位當事人嚴詞拒絕。 明山區法院刑事庭長洪亞非,法官季蘊芹多次威脅十二位當事人辭退正義律師。並揚言“越請律師判得越重!” 因家屬和律師的共同抗爭,法庭取消六月三日庭審。七月下旬,明山區法院通知律師們此案件已被拆分成十二個案件。 二零一四年七月本溪市看守所打癱了法輪功學員高崇。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在遼寧省本溪市被綁架的十二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四年八月至十月陸續開庭,十月三十日、三十一日一審判決如下:王秀燕八年,馬玉香七年,於立新五年,李研三年半,高剛三年半,張美珍三年半,孫玉霞三年,王秀蓮二年,李純正迫害致死,高崇迫害致偏癱,李昕待核實,劉仕業待核實。二審上訴,均被本溪市中級法院法官邴妮婷宣判維持原判。 據法官說,關於法輪功的案子從抓人到審判,甚至判幾年,都是610的人說了算,法院只是走形式。 本溪市看守所所長祁麗娟,警察李倩、李萱薇、姚遠、李陽多次辱罵並且逼迫法輪功學員干活(有毒膠水制作的喪葬用品)。 二零一四年九月高崇被暴打致偏癱,後家人辦理取保候審回家,但是目前仍生活不能自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判;
毒打/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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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本溪市看守所(大白樓)
:
祁麗娟,
李倩,
李萱薇,
姚遠,
李陽
本溪市610(本溪市維穩辦,在市公安局內部)
本溪市政法委
:
史鳳友,
孫洪發
本溪市公安局
:
陳金寶,
楊建軍,
朱文清
本溪市國保支隊
明山公安分局
:
盧剛
明山區金山派出所(原紫金派出所)
:
李全生,
鄭佳志,
姚海冰,
丁旭眾,
張德庫,
張強
明山區法院
:
邴妮婷,
姜鳳武,
洪亞非,
季蘊芹
本溪看守所
本溪市中級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1日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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