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福
簡介:
李春福(Li,Chunfu),
男 ,
年齡未知 ,
霍林郭勒市人,露天礦生活服務公司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被非法抄家三次,大法書籍全部被抄走,中共邪黨授予的勞模和黨籍全部拿下,在看守所被迫害四十五天,罰款一千五百元。一 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鄭明道、溫玉華、包杜冷、胡本榮等強迫李春福說:「你老伴是煉法輪功煉死的。」李春福說:「不是。」又問:「有病 不吃藥?」李春福說:「沒有。我老伴兩年前身患骨癌。醫生說話不過三個月了。後來老伴修煉法輪功,生命延長了一年半才去世,你說好不好?」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李春福被非法抄家,女兒因中共惡黨的連續性的非法抄家,母親沒了,父親天天被監視,只好外出打工,本來是醫學院畢業生,卻因為中共惡黨的迫害,分配當地工作的機會也被剝奪了,被迫外出打工謀生,耽誤了孩子的前程。 二零零二年九月,國保大隊秦寶庫、翟拓、趙鳳雲等再次到李春福家非法查抄,把李春福綁架到霍林郭勒市看守所,非法審訊時質問:誰和他聯系?和誰煉功等?李春福沒有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後被非法關押四十五天,罰款一千五百元。三天後,警察就把法輪功學員賈海英綁架,而後對賈海英說:「李春福將你出賣了。」警察妄圖用挑撥離間的手段迫害更多的人。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
非法罰款;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二十五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
中共的政府犯罪:暴力截訪和惡意回訪(中)
責任單位及惡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
秦寶庫,
趙鳳雲 ,
翟拓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28日 1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