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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彩虹

簡介:
趙彩虹
(Zhao,Cai[hong;jiang]), 女 , 年齡未知 , 哈爾濱市阿城區大法弟子。

自哈爾濱市阿城區公安分局原局長胡振球遭惡報患淋巴癌後,新上任的局長姜大勇不知收斂,繼續迫害政策,指使國保大隊楊自橫等人對法輪功學員不斷騷擾迫害。從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起,阿城區在四個月內發生六起對法輪功學員的抄家、綁架事件。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趙彩虹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因不明真相村民舉報,被大嶺鄉派出所民警與阿城區國保大隊副隊長楊自橫等人綁架。經非法開庭,被判處四年,家人提起訴訟被駁回,趙彩虹被非法轉入關押在阿城第二看守所。並帶領多個警察進行非法抄家。丈夫到看守所來看她,楊自橫逼她丈夫交一千元伙食費。

非法關押十二天後的一天夜裡,將她非法轉入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九個月。這期間,楊自橫伙同阿城某律師事務所的沈雲成兩人騙她丈夫,說她能回家,但得交錢。因丈夫盼她回家心切,就相信了他們,給楊自橫五千元錢,沈雲成四千元錢,他們還讓她丈夫給六一零辦公室(江澤民一伙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非法組織)五千元,給法院五千元,給檢察院四千元,他們一共騙走她丈夫兩萬三千元錢。

二零一三年十月份,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王秋霞、劉桂英、趙彩虹等三人被哈爾濱市法院秘密非法開庭,五十七歲的王秋霞被非法判刑八年、劉桂英五年、趙彩虹四年。

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法院去人將趙彩虹帶走。現家屬未接到任何通知,也未見到人。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第十一監區進行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被轉入第七監區八組繼續迫害,監區大隊長林佳逼我干活,用錘子砸米袋子,趙彩虹手疼干不了,林佳就讓她碼坐十多天,讓毒販看著我,讓她縫衣服,不干不行。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趙彩虹因不放棄修煉,包組警察姚薇碼她四十三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惡人舉報迫害親屬勒索錢財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宋希斌被查
哈爾濱趙彩虹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遭迫害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50673.html#1775222026
2014年上半年哈爾濱地區迫害綜述
哈爾濱阿城區四個月發生六起抄家綁架案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鴨子圈看守所)黑龍江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也稱鴨子圈看守所、公安七處):<br>地址:哈爾濱市道裡區工農大街158號,郵編150070<br>電話:0451-84305458、0451-84302813(值班室)<br>預審處:0451-84308265<br>所長:劉芳13945155333、田莉莉<br>教導員:王悅<br>副所長:吳艷麗、李彥英、鄧威<br>獄警:石銳、郭娜、宋玉紅、朱曉寧、張明、孫宇、張羽娜、李淑雲、李穎、馮亞娟、王淑紅、李曉玲、劉明、張華、張也、呂常君、徐晶、趙研言、於琳娜、李慶軍、吳艷麗、郭書蘭、柴瑩、劉爽、侯寶珠、郭欣莉、楊錫文、楊立紅、李璐、馬文波、朱曉丹、趙璐
阿城公安局阿城公安局局長及副局長電話:<br>張亞濱:53782877辦 53787088<br>王恆賢:53722555辦 53727966<br>劉志強:53723078辦 84830000<br>張兆新:53723691辦 57667788<br>玄亞慶:53721232辦 53733988<br> : 姜大勇楊自恆
黑龍江女子監獄黑龍江女子監獄 電話:0451-8663903X(尾號為連續號)<br>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7號 郵編:150069<br>黑龍江女子監獄:<br>監獄長 史耕輝<br>監獄六一零科長 楊立濱<br>監獄六一零科員 許輝<p>牡丹江猶大姜春梅,電話:13555016270 : 林佳
阿城區第二看守所
大嶺派出所
哈爾濱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19日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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