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彩虹
簡介:
趙彩虹(Zhao,Cai[hong;jiang]),
女 ,
年齡未知 ,
哈爾濱市阿城區大法弟子。自哈爾濱市阿城區公安分局原局長胡振球遭惡報患淋巴癌後,新上任的局長姜大勇不知收斂,繼續迫害政策,指使國保大隊楊自橫等人對法輪功學員不斷騷擾迫害。從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起,阿城區在四個月內發生六起對法輪功學員的抄家、綁架事件。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趙彩虹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因不明真相村民舉報,被大嶺鄉派出所民警與阿城區國保大隊副隊長楊自橫等人綁架。經非法開庭,被判處四年,家人提起訴訟被駁回,趙彩虹被非法轉入關押在阿城第二看守所。並帶領多個警察進行非法抄家。丈夫到看守所來看她,楊自橫逼她丈夫交一千元伙食費。 非法關押十二天後的一天夜裡,將她非法轉入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九個月。這期間,楊自橫伙同阿城某律師事務所的沈雲成兩人騙她丈夫,說她能回家,但得交錢。因丈夫盼她回家心切,就相信了他們,給楊自橫五千元錢,沈雲成四千元錢,他們還讓她丈夫給六一零辦公室(江澤民一伙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非法組織)五千元,給法院五千元,給檢察院四千元,他們一共騙走她丈夫兩萬三千元錢。 二零一三年十月份,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王秋霞、劉桂英、趙彩虹等三人被哈爾濱市法院秘密非法開庭,五十七歲的王秋霞被非法判刑八年、劉桂英五年、趙彩虹四年。 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法院去人將趙彩虹帶走。現家屬未接到任何通知,也未見到人。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第十一監區進行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被轉入第七監區八組繼續迫害,監區大隊長林佳逼我干活,用錘子砸米袋子,趙彩虹手疼干不了,林佳就讓她碼坐十多天,讓毒販看著我,讓她縫衣服,不干不行。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趙彩虹因不放棄修煉,包組警察姚薇碼她四十三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
惡人舉報;
迫害親屬;
勒索錢財;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宋希斌被查
哈爾濱趙彩虹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遭迫害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50673.html#1775222026
2014年上半年哈爾濱地區迫害綜述
哈爾濱阿城區四個月發生六起抄家綁架案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鴨子圈看守所)
阿城公安局
:
姜大勇,
楊自恆
黑龍江女子監獄
:
林佳
阿城區第二看守所
大嶺派出所
哈爾濱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19日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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