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霞
簡介:
李世霞(Li,Shixia),
女 ,
78歲 ,
雲南昆明市官渡區新草房村法輪功學員。羅民湖、朱玉蓮、李世霞、鄧桂英、高瓊仙、呂長英等六位老年法輪功學員,日前(二零一五年七月)將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分別寄給最高檢察院或最高法院。通過上網查詢兩高都已簽收。 他們在控告狀當中陳述:“法輪大法至今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使上億人身心受益。我們修煉前一身的病痛是法輪大法給了我們身心的健康和快樂,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然而江澤民在任職期間對法輪功信仰群體實施的滅絕政策,對我們這樣的老人也不放過。被關押、被勞教使我們和親人十六年都在痛苦和擔驚受怕中煎熬。正是在江澤民策劃、指揮下,才導致我們遭受了難以承受的綁架、關押、勞教和判刑等迫害,致使身體和精神遭受了巨大的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為捍衛公民的合法權利,更為中華民族免於淪陷道德崩潰的泥淖,要求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追究江澤民的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李世霞女士敘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實: “我曾被綁架四次。第一次被綁架是在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我一早到雲南省委反映修煉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結果被綁架到菊花村派出所,非法審問、按手印後才讓我回家。最後一次是二零一四年十月,我們在昆明官渡區大沖村遭人惡告,被綁架到水海子派出所強行照像、登記,逼供兩個小時。” 李世霞從小就莫名的胃疼,查不出原因,臉色很黃,被別人誤認為是肝炎,到醫院看病,其他病人都躲的遠遠的。一九九七年底,李世霞聽說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就走入了大法修煉。通過學法煉功、修心性,胃疼徹底好了,家庭關系也十分融洽。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東站派出所的楊世龍將法輪功學員叫去讓他們交書,表態不煉。李世霞都沒同意,楊世龍就追到她家,她告訴楊世龍:我的身體是煉法輪功煉好的,不交書。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一早,李世霞到雲南省省委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省委信訪處接待的人就讓他們簽名。簽完名之後就讓他們到院子裡對每個人拍照。之後來了三輛公交車,李世霞被拉到菊花村派出所,審問、按手印後,當天就回家了。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李世霞和法輪功學員鄧桂英一起到昆明晉寧城向世人贈送神韻光盤、真相小冊子,被兩個保安綁架。上午十一點多,將她們帶到晉城公安局,兩個警察守著她們,把她們包裡的真相小冊子、護身符、《九評共產黨》、《全球公審江澤民》的資料全擺在桌上,她們就對一批一批的警察說:“快看看這些資料,我們就是來做這事的!”警察看完了就悄悄的走了,什麼也沒說。等到當天下午四點多,警察對她們說:“你們回家吧!”她們倆就回家了。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10點左右,昆明市六名法輪功學員:朱玉蓮(57歲)、李世霞(66歲)、瞿月仙(80歲)、高瓊仙(78歲)、呂長英(76歲)、鄧桂英(73歲),在晉寧上算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兩輛警車把她們綁架到晉寧派出所,接著帶到晉寧醫院,對她們搜身、照相、全身各部位檢查一遍、脫光衣服透視、B超,每人抽一管血等;隨後,又把她們帶到昆明市公安局,又重復一遍體檢,每人又被抽一管血,折騰到25日,帶回公安局。 最後70歲以上的4名學員,家屬去要人,每家交了罰金2000元後,以“取保候審”放回家,她們如今都感到頭暈、難受;朱玉蓮和李世霞拘留於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法輪功學員瞿月仙、高瓊仙、呂長英、鄧桂英四人,接到雲南省晉寧縣公安局的《認定意見通知書》,顯示晉寧縣公安局人員不了解法輪功,不明真相,被中共謊言欺騙。於是她們四人寫了一份“重新認定”的要求(講清法輪功的真相)和一份有關法律的勸善材料交給了晉寧公安局。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晉寧縣公安局非法逮捕。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被晉寧檢察院非法起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晉寧法院非法開庭審判五名法輪功學員。當天主持庭審的是一名男法官名叫黃錦,他和另一名法官張秀琴、陪審員吳傑組成三人合議庭。檢察院的公訴人是馬雲潔和楊艷鵬。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昆明市晉寧區法院對五名法輪功修煉者非法判刑:朱玉蓮三年,李世霞、高瓊仙、呂長英二年緩刑三年,瞿月仙一年半緩刑二年。朱玉蓮等五人都已經上訴。 二零一八年三月中旬,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對上訴的五位法輪功學員朱玉蓮、李世霞、高瓊仙、呂長英、瞿月仙做出維持原判的違法判決:朱玉蓮三年,李世霞、高瓊仙、呂長英二年緩刑三年,瞿月仙一年半緩刑二年。 從二零一八年三月底開始,就不停的有自稱是司法局和社區的工作人員,要求呂長英、高瓊仙、李世霞去所在辦事處匯報情況。三人沒有犯罪被非法判緩刑,還要每月匯報思想,家屬們表示抗議和拒絕,老人們也表示不能理解不能配合。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李世霞被昆明市吳井路司法所人員構陷。早上七時許,十多個警察和司法所的不法人員闖進她家,說要把她收監。四個人就把她抬到警車上,先拉到醫院做體檢,然後將她拉到看守所辦入監手續。 她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期間,受盡各種非人的折磨。每天有兩個包夾(一個叫宋靜、一個馬玉梅,都是販賣毒品的死緩犯人)看守著,她們總是逼她寫“三書”,她不寫,隨時都會被她們找茬侮辱、刁難。特別是有意不准她上衛生間。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李世霞和一位法輪功學員外出向世人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四月十六日,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把李世霞從家中綁架走。直到現在家人也不知道是什麼單位實施的綁架,被綁架到哪裡。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審訊;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抽血;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509044.html#2642122275
雲南昆明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喜良被查
參與迫害-昆明國保支隊長張亞明遭惡報
昆明七十二歲老人李世霞多次遭中共迫害
昆明市中級法院歷年對至少120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雲南省昆明市五位法輪功學員上訴遭非法維持原判
修煉法輪功獲健康-昆明市75歲高瓊仙被非法判刑
昆明五位法輪功學員遭晉寧區法院非法判刑
昆明朱玉蓮、李世霞、瞿月仙、高瓊仙、呂長英面臨非法庭審
昆明市朱玉蓮等五人被非法起訴
昆明法輪功學員向警察講真相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35792.html#161020234
相關單位及個人:
附:當時公安局通知家屬的電話:13908844496
當時非法審訊人員:王麗萍、江某(警號55331)經辦:李偉(警號01790)其它經辦:警號0035 0045 0036 0002
2016年9月27日早
晉寧縣檢察院 地址:雲南昆明昆陽鎮鄭和路,郵編:650600
朱立:晉寧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張繼榮 :中共晉寧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楊晉昆 :晉寧縣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局長
劉文林 :晉寧縣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
馬雲潔 :晉寧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
何 瑩 :晉寧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
李光林 :晉寧縣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
唐 顥 :晉寧縣人民檢察院派駐晉城檢察室主任
袁東林 :晉寧縣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副局長
晉寧縣公安局黨委班子成員
侯曉冰:黨委書記、局長
楊丹:黨委副書記、政委
李永賦: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韓玉龍:黨委委員、副局長
呂智:黨委委員、副局長
普立新: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斌: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暉:黨委委員、警令部主任
馮元亮 :晉寧縣公安局昆陽派出所所長兼中共晉寧縣委昆陽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黃毓林 :晉寧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閆國棟 :晉寧縣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
晉寧上蒜鎮河泊所村證人:李進、楊思明、張樹強、楊李陳、陶鈞、高社玲、蔡樹林、趙樹枝、徐會英、計會英、王能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昆明市公安局
東站派出所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晉寧縣公安局
晉寧縣法院
菊花村派出所
水海子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6年4月22日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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