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靜坤
簡介:
高靜坤(Gao,Jingkun),
女 ,
61歲 ,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家住霍林郭勒市,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不允許再修煉大法,法輪功學員高靜坤和其它同修一起去長春證實法,因沒有聯系到當地同修,就回到了當地。被邪惡霍林郭勒市公安局知道後,勒索她現金二百元,說是擾亂社會治安,收據上蓋有公安局治保科的印章。 從長春回來後,高靜坤家裡經常受到邪黨的街道、派出所、電視台、鎮政府的騷擾,每次去家裡的不法之徒都不下五個人。電視台的人扛著錄象機,非法錄像。他們竭力逼迫高靜坤承認:自己身體好不是由於煉功的結果,而是其它原因造成的。 高靜坤被非法關進洗腦班一次,長達十五天。在洗腦班裡,她被強迫觀看邪黨的各種黑材料,遭受精神摧殘與迫害。 霍林郭勒市礦區公安處警察。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高靜坤再次踏上去北京證實大法之路,和四名同修一起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城樓上,被邪黨的便衣警察綁架到北京市前門派出所,關了大半天,到了晚上通遼市駐京辦來人,又把高靜坤等人劫持到駐京辦的住地,非法關押了三天。三天後,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警察烏力吉、王立國、礦區公安處楊喜文、劉占峰要將她們劫回當地。烏力吉等人出去吃飯,說把這幾個人都銬在暖氣管子上,不給她們飯吃。辦事處富雪恆沒有這麼干。 高靜坤再次被劫持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女警察趙鳳雲開始搜身,一共搜了三次,搶走了隨身佩戴的法輪章,還有二百元現金。後被非法審問到半夜一點多,又連夜送到霍林郭勒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勒索了一千五百元所謂的抵押金,才放人。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勒索錢財;
銬在某處上 ;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婦女高靜坤遭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迫害責任單位及個人: 通遼市駐京辦。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烏力吉、王立國。 霍林郭勒市礦區公安處:楊喜文、劉占峰。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街道、派出所、電視台、鎮政府。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警察:趙鳳雲。
責任單位及惡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
趙鳳雲 ,
劉占峰,
楊喜文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
:
烏力吉,
王立國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3日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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