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峰(閆峰)
簡介:
閻峰(閆峰)(Yan,Feng),
男 ,
50歲 ,
北京通州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張明霞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在清除昌平區十三陵地區污蔑法輪功的展板時,被昌平公安局綁架。 二零一四年初,昌平公安局以“破壞法律實施罪”對他們非法提出起訴。六月二十二日,他們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批捕,後被昌平區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國安、610等構陷,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其中八名法輪功學員被昌平法院利用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刑期如下: 1,封孝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晉源濤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 3,閆峰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4,藺福華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5,郝福寧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 6,張明霞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7,張秀萍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8,朱勁松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參與非法審判的人員 審判長:楊衛東,人民陪審員:韓玉林,人民陪審員:門朝慧 閻峰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被綁架,十七日被非法抄家,家中剩下八十多歲的父母與年幼的孩子,孤苦無依。抄家的那一幕,讓兩位老人瞬間就回到了文革的恐怖之中;也讓孩子幼小的心靈,一生永遠的記住了那一幕。 封孝玲、閆峰、晉源濤三人曾被非法判刑迫害,因出獄不到五年,被說成所謂的“累犯”。說來是笑話,中共所謂的“累犯”,翻譯成正常社會的語言應該是“屢次遭到中共迫害的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被綁架的北京市昌平區派出所綁架的張明霞、張秀萍、郝福寧、朱勁松、藺福華、封孝玲、閆峰、晉源濤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前後結束冤獄陸續回家。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北京通州區閆峰(男)和原籍饒陽楊志紅(女)在辛集市化工五區生活小區租房處,被北京公安伙同辛集市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至辛集站前派出所,警察非法抄走大法書和師父法像。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號下午,兩人被北京公安由站前派出所帶往北京。詳情待查。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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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昌平公安分局
站前派出所
昌平區法院
:
楊衛東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30日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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