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傳斌
簡介:
高傳斌(Gao,[Chuan;Zhuan]bin),
男 ,
年齡未知 ,
江蘇省大法弟子,南化集團公司連雲港市鹼廠退休職工。高傳斌,因堅信法輪大法信仰,多次被中共警察綁架、關押,其中曾被羅干直接插手迫害,是連雲港市第一個被邪黨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屢遭惡警嚴刑拷打,備受凌辱摧殘。 迫害中,他家人也不能幸免:家中電話被長期監控,房子周圍總有二、三十幾人輪流站崗,外出被跟蹤,家中更是多次被非法抄查,其中一次抄家竟持續一個月,每天有專人專車來抄家;他的妻子曾被非法勞教;次子因父母被綁架,失去上學機會,流浪多年;殘疾的老岳母因無人贍養,在流浪漂泊中離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公開迫害法輪功。高傳斌經過思考,認定法輪功是正法,法輪功沒有錯,他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進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毆打和關押,並遭到迫害法輪功的主元凶、時任中共政法委頭目羅干的非法審問:“你是黨員嗎?”“在黨內任何職?”“你死定啦!”高傳斌說:“為證實大法,死也不過一次!”兩名惡警聞之將他的頭使勁往牆上撞。 從北京回來後,高傳斌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又被連雲港市連雲區公安分局警察劫持,五天五夜不讓睡覺,不讓休息,在他迷迷糊糊的狀態下,半夜一點再審問。連雲港市連雲區公安分局局長公方才說:“在這個地區你也是德高望重,真可以稱老太爺,這麼多人出面保你,你殺人搶劫我都會放你一馬,可你偏偏煉法輪功,誰都保不了你。”警察再三審問:誰通知在非法宣判大法研究會成員時進京的?誰是主謀?並利誘、許願,威逼高傳斌寫悔過書,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高傳斌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功於國於民有利,我進京護法沒有錯!” 高傳斌絕食抗爭,闖出魔窟。但從那以後,他們全家都被中共人員監控,每天有二、三十人在家門外站崗,外出有人跟蹤,電話被長期監聽。他因拒絕寫悔過書,被非法扣發工資和獎金。 二零零零年元月,高傳斌因洪揚大法被人惡告,遭連雲分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六個小時。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高傳斌被連雲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逼問到新浦組織護法的事,高傳斌不配合,正念闖出。 二零零零年四月,高傳斌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和洪法被人惡告,又被連雲公安分局墟溝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他於第四天闖出魔窟。 二零零零年秋,高傳斌被綁架到洗腦班,市“610”人員威脅他要老實交待。高傳斌揮筆寫下法輪大法的美好,揭露了邪黨的邪教本質和“610”的邪惡。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晚九點,因連雲港地區及蘇北出現法輪大法好的空飄氣球、條幅、標語,連雲港市公安局、連雲區公安分局、墟溝派出所、連雲港鹼廠公安處聯合包圍、抄家、綁架了高傳斌和他的妻子仲偉玲,抄走了家中的生活用具和一枚法輪大法好的印章。此次連雲港綁架法輪功學員案,是羅干一手主導的,從四月二十七日到三十日共綁架了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九人被非法勞教,高傳斌是被迫害最嚴重的,遭嚴刑拷打十四個月,被打的吐血塊,最後被非法判三年勞改,並被開除工作。 二零零二年九月,高傳斌被劫持到洪澤湖監獄,每天被逼做奴工,吃的是霉米,最後他被迫害的下肢不能走路,身體虛弱,奄奄一息,監獄才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讓他出獄回家。 仲偉玲被非法勞教兩年。出獄回到單位後,被安排掃馬路,一天,廠黨委書記沈國斌坐的通勤車,直向正在在路邊掃路的仲偉玲撞去,仲偉玲立即向旁邊跑出三米,車還追上將仲偉玲撞起兩米多高,摔落地上,車前輪又壓在她頭上,血淌一地,許多人上前搶救,廠黨委書記沈國斌竟說:“不要救了,准備火化吧!”在場的人都說:“不能叫好人就這樣死去!”在眾人幫助下,仲偉玲被送進醫院搶救,頭上縫了十一針,如果不是她修煉法輪功,任何辦法都救不了,當時她躺在血泊裡,心裡什麼都明白,想到一定要等丈夫出獄回家,知道她被迫害的真實情況”。 二零零四年八月中旬,新浦有許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連雲區公安分局警察又綁架了高傳斌,逼他交待同新浦大法弟子的聯系,高傳斌不配合,六個小時後正念闖出。 二零零六年,時任中共政法委頭目羅干來連雲港,點名叫控制(綁架)高傳斌,但沒能得逞。高傳斌還遭到羅干的非法審問,羅干每次來連雲港,都指示連雲公安分局要控制他和老伴仲偉玲。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江蘇省“610”指使宿遷市沭陽國保大隊隊長薛某、副大隊長范本江、蔣承勇(音)等,開著兩輛車從幾百裡處闖到連雲港高傳斌的家,爬窗砸門綁架了高傳斌。當時高傳斌正在抱著兩歲的小孫子,家裡沒有其他人,小孩被驚嚇的哭不成聲。惡警把高傳斌綁架到沭陽站前賓館,綁在鐵椅子上八天八夜,蔣承勇說:“把你弄來就是要把你弄死,聽說你有功能。”說著就扒開衣服拔高傳斌的體毛。江蘇省“610”主任說:“聽說你有神通,還是頭頭,今天就是要把你整死叫你當不了頭,給他上大鐐。”惡徒們用巴掌、皮鞋底、拳頭、皮帶打高傳斌的頭、打臉,拔他的頭發,用腳踢,都沒能讓高傳斌屈服,沒有口供,又把高傳斌關進了看守所,叫刑事犯折磨他,整整三十六天。 幾天後,高傳斌的妻子仲偉玲也被惡警綁架,迫害了二十六天。惡警一面迫害高傳斌夫婦,同時天天去高傳斌家抄家,連高傳斌大兒子高千的家也被抄,搶走了兩台電腦和學習用品,孩子們被驚嚇不已。從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至今(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高傳斌一家被中共邪黨迫害的度日如年,經濟上被搞垮,孩子們的前途也受到嚴重影響。 二零一六年六至八月被綁架的有:仲進珺(被非法批捕)、夏正艷(被非法批捕)王素琴(非法批捕)、周萍、夏正倫(十三天)、史先甫(十二天)、高傳斌(十天)、殷根全(十天)、陳玉春(十天)、陳國珍(當日回家)、趙路芬(當日回家)、周緒芳(五天)、陳紅等。 繼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采取強制手段,強行采血、采指紋,檢查身體後,連雲港市三個區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九日始一直到九月底,在不法官員的統一布署下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釆取強制手段,以罪犯的身份詢問法輪功學員,這不是執行公務,而是非法抓捕,是一種強權執法犯法。 然而所有的非法關押都是從綁架法輪功學員開始的,綁架後關在派出所及地下監獄,當法輪功學員抗議並指出這是違反憲法時,三個區的國保警察都說:“我們不講法律,只聽領導的,領導叫抓誰就抓誰。”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撞牆;
剝奪睡眠;
監視/跟蹤;
電話監控;
非法拘留;
逼迫放棄信仰;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惡人舉報;
洗腦/送洗腦班;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勞教;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迫害親屬;
綁架未遂;
私闖民宅;
手銬/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遭羅干直接插手迫害 一家人度日如年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中央610辦公室
:
羅干
連雲港市局國保大隊
洪澤湖監獄(洪澤湖農場)
連雲港市防范辦(610辦)
:
公方才
墟溝派出所
沭陽縣國保大隊
:
范本江,
蔣承勇
更新日期: 2018年12月30日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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