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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


李霞

簡介:
李霞
(Li,Xia), 女 , 44歲 , 貴州省黔南州貴定縣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李霞在貴陽市租房內被貴定縣國保大隊、小河區長江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貴定縣公檢法機構聯合構陷,於八月十三日遭貴定縣法院非法庭審。來自北京的辯護律師為她作了無罪辯護,最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決定結果。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上午貴定縣人民法院借黔南州人民法院(地點位於都勻市)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來自北京的律師到庭作了無罪辯護,李霞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在家人的攙扶下到庭作證。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十點多鐘,四位法輪功學員受李霞家屬的委托,到貴陽市檢察院幫忙遞送申訴書、控告書和律師辯護書。檢察院信訪局的人看後說叫他們送到公安局信訪辦。他們就按這個程序去到公安局信訪辦,做了登記,和信訪辦的人講明具體情況之後,對方也收下了相關法律文書。

四名法輪功學員又去當初綁架李霞的責任單位──貴陽市小河區長江路派出所,說明是按照法定程序給你們送李霞家屬的申訴書、控告書和律師辯護詞。當時不知道小河區長江路派出所已經劃分到黔江了,原址派出所現在叫瑞和派出所。該派出所警察一邊說不關他們的事,一邊野蠻粗暴的要把四位法輪功學員轟出去,過程中,派出所惡警把曾女士抓進派出所。這時另外三個法輪功學員已經走出派出所大門,一個大個子惡警說聲:把他們追回來。於是幾名惡警把三位法輪功學員也綁架到派出所。

李霞的丈夫許信山聽說此事後,就到瑞和派出所要人,說明因為自己工作很忙,所以委托這些親戚朋友幫忙遞送相關法律材料給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他從下午七點說到晚上十一點,惡警仍然拒絕放人。許信山堅持說把人給放了,惡警威脅說:你再說把你也關起來。然後派出所的所長又說,送這些材料是可以的,但你自己來送,不要叫親戚朋友來送。說完就用車把許信山送回了家。

許信山回到家不久,來了一大幫警察,樓下還有好幾名特警站著,其中還有公安局的,國保和派出所的惡警沖進家裡,還想再次抄家。當時許信山就說你們有甚麼證據及法律手續來抄我的家?沒有證據沒有法律手續就不准動我的東西。惡警只好搪塞說先查明相關情況後再放人。

之後,李霞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非法關押於貴州省第一女監。

李霞已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提審非法判刑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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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羊艾監獄(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地址:貴州省貴安新區湖潮鄉羊艾茶場<br>郵政編碼:550032;電子郵箱:2641487400@qq.com<br>辦公電 話:0851-83380667;83380762、8338083、83380761、83380209<p>惡人榜:甘明慧、田維維、孫鳳雲、白菊、周孔仙、吳祥芬
貴定縣公安局地址: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貴定縣紅旗路,郵編:551300<br>電話:0854-5220042<br>貴定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李永祥13985750131<br>黨委副書記、政委:湯虎城13985066197<br>副局長:樊輝、姚鋒(分管刑偵)、王維<br>[法制大隊]大隊長:何鍵<br>[政工室]主任:瞿乾斌<br>[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肖治國
小河區長江路派出所
瑞和派出所
貴定縣人民法院地址:貴定縣城關鎮慶熙路29號,郵編:551300<br>電話:0854-5220341 <br>法官:羅濤 18008542057(主管周小朝、石登靈案件主要責任人)<br>書記、院長:蒙勝清<br>副書記、紀檢組長:蔡紅<br>副院長:杜貴平、楊朝忠、陳康誼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23日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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