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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敬明

簡介:
何敬明
(He,Jingming), 女 , 年齡未知 , 已退休的糧食助理統計師,與女兒王何琴都是貴州省六盤水市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何敬明被惡人卿晏安舉報,被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當天上午,學校政保科科長蔣國海帶著便衣來喊門,因為何敬明女兒在市一中教書,以為是老師帶家長來講孩子讀書的事,便在毫無防備下開了門,沖上來十二個惡警,等著打電話辦抄家手續,等了兩個多小時才把抄家證拿來,叫何敬明和她的女兒簽字,她們不簽,惡警便開始強行抄家,抄出兩本《轉法輪》和一些數據及手抄本。何敬明被四個惡警分別抬著手腳,拉扯著強行綁架拖進警車。當時在校的兩百多名學生和一些老師都親眼目睹了事件的經過。

綁架上警車後,惡警們大打出手,將何敬明打得全身紫一塊青一塊,鼻子被打出了血,腰也直不起來了,還被強行戴上手銬。到610辦公 室後,又將何敬明從車中拖出。在610的六天五夜裡,何敬明不僅被幾幫惡警輪流洗腦、辱罵、折磨(在地上拖來拖去),還常常吃不到飯或吃的是已經發酸了的飯。

由於何敬明不寫所謂的保證書,惡警們大肆辱罵,說她不要臉,大白天脫褲子。此間何敬明被惡警們打得人事不醒,不知道為甚麼這樣罵她。第三天,何敬明突然想到當時惡警綁架將她拖上警車時,她聽到惡警李德高大聲說:“把褲子拉上來。”她當時已是有氣無力,看見自己的肚臍露在外面。想到此,她質問惡警:“甚麼叫脫褲子,你們把我綁架來,銬上手銬,怎麼脫褲子,這是瘋子才說的話。”此後惡警們再也不敢這樣誹謗辱罵她。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何敬明被非法送到了37拘留所。由於長期被折磨,在拘留所的辦公室裡,何敬明已是全身抽搐、麻木,動彈不得。惡警們一邊罵罵咧咧,一邊找來五名被拘留的犯人把何敬明抬到關押的地方,此時已是晚上六點。警察叫犯人們抬何敬明進來的時候特別叮囑,說何敬明煉法輪功煉瘋了。

被打後,何敬明起不了床,只有白天黑夜地躺在床上。可就是這樣,拘留所的所長還叫犯人們強行將何敬明抬到外面去跑操。

在拘留所裡,惡警們把何敬明女兒送來的衣褲扣下不給,拘留所所長還揚言要整死何敬明,餓死她、凍死她,把她折磨死。在何敬明的女兒被迫交了拘留所150元的生活費和30元的被子費後,何敬明卻連洗臉工具都沒有得到,最後還是一個好心人將自己的洗臉用具拿給她用。拘留所知道後,將洗臉用具拿了來,強行收取了25元的費用,但這樣的用具在外面只要花上5元錢就可以買得到。這裡的白糖也是天價,5元一斤,而在外面才賣1.5元。

在拘留所的第十三天,惡警李德高(科長)和一個惡警到拘留所,強迫何敬明寫保證書簽字,並恐嚇如果不寫不簽,就開除何敬明女兒、兒子、兒媳的工作,停發何敬明的退休工資。何敬明被綁架毆打成背部90度羅鍋形,直不起腰來,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才被放回家來,三個多月生活不能自理,後經學法煉功逐漸恢復。

被抄家的當天何敬明的女兒王何琴也被惡警帶走。王何琴是教高三的一位班主任老師,在學校校長的請求下,公安將她留在學校的一間屋子裡單獨審問。王何琴六歲多的小孩沒有人管,只能獨自站在學校的牆邊,最後是一名好心的學生將小孫女帶到家中同住。

迫害類型:
抄家非法拘留非法關押綁架/劫持逼迫放棄信仰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毒打/毆打手銬/腳鐐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人身侮辱體罰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非法罰款威脅/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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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電話
貴州省六盤水市第一中學,郵政編碼是553000
周昭華 (校長)電話0858---8229567 8980561
王庭雲 (校長)電話0858---8681724 手機13985918298
王蓮 (主任)電話0858---8962091 手機13985387217
蔣國海 電話0858---8985739

責任單位及惡人:
六盤水市公安局貴州省六盤水市公安國安電話號碼:0858─8225694 : 李德高
六盤水市一中 : 蔣國海
37拘留所
六盤水市第一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0日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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