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林
簡介:
耿林(Geng,Lin),
男 ,
51歲 ,
遼寧省撫順法輪功學員。耿林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領著剛十二歲的兒子到高灣去發大法的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構陷,高灣派出所一年輕警長將其綁架。到派出所不問青紅皂白就把他雙手銬在一把椅子上,雙腳釘上腳鐐子。這時,有一姓代的惡警左右開弓打他嘴巴子,臉腫起老高,眼冒金星。 惡警把他和孩子分別關在兩個房間一天一宿。由於孩子太小,受到驚嚇,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惡警到他家抄家,抄走一本《轉法輪》和一套師父講法帶。回到高灣派出所,有一610惡人問他:跟誰聯系?他說誰也不聯系。他就這樣在警察違反中共法律和憲法規定“信仰自由”的情況下,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回到高灣派出所。在當天又莫名其妙的被那年輕警長在無任何理由、任何說法的情況下勒索一千元錢放回家(沒有任何收據,至今未還),警察已經違反了法律。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是不講法律。 迫害並沒有結束,回到單位(公汽公司)他被無故調離司機崗位,叫他打掃衛生,就連修車的地溝也叫他用汽油擦出來,工資卻只給三百元,連最低生活費都達不到 (他家當時的情況是:妻子下崗無收入、孩子當時正在上小學) 。公司邪黨書記張傑、副書記王樹玲幾次找他談話,叫他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包括工農街道邪黨書記、主任。他們見達不到“轉化”他的目的,就與望花區政法委、工農派出所互相勾結又把他送入撫順(武家堡)教養院“強改”(那天正是聖誕節,上白班,在班上被綁架的)。 到教養院,有一綽號叫徐老虎的告訴他:改造沒有期限。勞教期間,他受到了非人的折磨,酷刑有“飛燕式”,就是身體靠牆,頭插在褲襠,雙手向後翹起。由四個包夾看管,不叫睡覺,名叫“攻堅戰”。最終目的就是逼他放棄自己的信仰。還有一次他被人用棉被裹住頭按在地上,褲子被強行扒掉,被人用地板條抽打臀部,他的臀部被打成黑紫色。 另有一種酷刑,叫“坐板兒”(後來改坐小塑料板凳),就是雙手放膝蓋上,腰板兒挺直,不許動。真是名目繁多。 武家堡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隊長是吳偉、小隊長是姜永豐。到武家堡教養院,首先是搜身。由於經濟上的迫害,使他家的生活及其艱難,當時,他的衣服兜裡還有兩元錢,這兩元錢是他臨出門的時候,妻子把家裡僅有的、也是他家當時的全部資金給了他,並告訴他:幾天沒買菜了,這兩元錢給你,回來時買點干豆腐,晚上炒炒。就是這僅有的兩元錢搜身時,還被普教搜走了。 惡警隊長叫大家干的活其中有工藝品,有一種非常小的珠子串起來非常難串,為教養院掙錢。在那段地獄般的日日夜夜裡,真是度日如年,他原本近一百九十斤的體重,到第二年九月末出冤獄時只有一百二、三十斤了。 這次回單位,還是打掃衛生,一干又是7─8個月。他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做事先想別人,是單位有目共睹的好人。他生活的艱辛人們也看在眼裡,多次叫他找上頭,解決工作問題,改善經濟條件。後來他又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
迫害類型:
手銬/腳鐐;
惡人舉報;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迫害親屬;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勒索錢財;
調換工作、職務;
逼迫放棄信仰;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剝奪睡眠;
清身;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撫順市國保隊長彭越惡行錄
撫順法輪功學員歷經中共酷刑迫害案例
責任單位及惡人:
高灣經濟區派出所
撫順市勞動教養院(武家堡/武家甫/吳家堡教養院)
:
姜永楓,
吳偉
撫順公安一處(撫順市刑警大隊)
:
彭越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1日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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