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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全

簡介:
王明全
(Wang,Mingquan),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甘肅省慶陽市環縣法輪功學員。一九六零年出生,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甘肅省慶陽市環縣法輪功學員繆慧俠、王明全騎摩托車在蘆家灣鄉發資料、講真相、救人過程中,被人惡告給110.環縣公安局國保隊指示毛井派出所所長徐某、帶領趙某、楊某、陳某等四人,把繆慧俠、王明全綁架到毛井派出所。下午六點多,公安局國保隊隊長張劍南、指導員敬維軍、黃蔚、楊某等五人,對兩人進行非法審訊。

晚上,繆慧俠、王明全被拉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被張劍南和敬維軍分別非法審訊,其中王明全被惡警張劍南在背部和胸部各狠狠的踢了三腳,因為他雙手被背銬著,踢倒在地上,張劍南又在他的胯部狠狠的踢了一腳,然後拿了一個直徑一寸粗的托把把,雙手掄起在王明全的背部狠狠的打了兩下。整個晚上,繆慧俠、王明全都被戴著銬子,幾個惡警輪番看守。

第二天中午,王明全被劫持到環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繆慧俠被劫持到慶城縣看守所,後被非法冤判四年零六個月,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大沙坪監獄,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回家(減刑一年)。

王明全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四日,被環縣環城派出所警察在其家綁架,並非法抄走其家的計算機、打印機等財物。時至今日,還未放人。最近(二零一八年三月)聽說王明全要被縣檢察院非法起訴,蓄謀給其冤判。相關責任人:慶陽市市政法委書記趙昌軍。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被環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罰金一萬元。王明全提出上訴,慶陽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非法維持冤判。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非法審訊抄家毒打/毆打非法判刑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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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環縣電話區號:0934 郵編:745700 監察院 石巖(督辦)13993401888 法院副院長 左新民 13809346198 政法委 李某 13993450089 辦案人 李向峰 13689349280

責任單位及惡人:
環縣公安局環縣公安局:<br>地址:井巷路3號<br>總機 0934-4421314<br>局長 0934-4422432<br>環縣公安局正局長手機號: 13884161000<br>環縣公安局副局長(孫永璞)手機號:13884161001<br>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劍南手機號:13830416668<br>國保大隊辦公室電話:0934─4427049<br> : 張劍南敬維軍黃蔚
環縣法院
慶陽市中級法院
慶陽市政法委 : 趙昌軍
毛井派出所
環縣檢察院
環城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9月7日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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