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華
簡介:
張玉華(Zhang,Yuhua),
男 ,
五十多歲 ,
北京市大興區法輪功學員。張玉華與妻子康淑霞有兩個孩子,他的妻子因修煉法輪大法,遭中共迫害,於二零一二年四月離世。 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晚,張玉華為了讓更多的人看到法輪大法的美好,在黃村香留園地區懸掛「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大興區清源派出所非法抓捕,劫持至大興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十月二日早,大興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清源派出所、興豐街道辦事處等十余人帶著宋記開鎖的人到張玉華家,強行打開已上鎖的櫃子、箱子,將一些講述法輪大法真相的材料抄走,搶走現金六百元;當天下午,惡警又闖入到張玉華的父母家,由興豐街道辦事處的人員騙開門,不顧七十多歲老人的好心勸阻,態度蠻橫,對老人進行圍攻、恐嚇、誘騙,在家中到處亂翻。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張玉華被大興檢察院司左軍起訴,被大興法院劉沖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市京山線茶澱站清河農場前進監獄。 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下午3點左右,張玉華(與八十多歲老母親一起生活)在家中被大興區林校派出所警察綁架。據說,家裡被翻得很亂,抄走一打東西。當晚送往大興大窪看守所。 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大興看守所。已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四日9:00至9:30在大興區法院雲法庭進行談話;將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10:00至10:30在大興區法院第二十四法庭開庭。 張玉華已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大興區法院第二十四法庭開庭,張玉華當庭否定認罪,審判無結果。 預定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上午9點-11點在大興區法院第七法庭非法開庭。 張玉華,於二零二二年三月被大興區林校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二零二三年十一月遭大興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一年十個月,勒索罰款3000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威脅/恐嚇;
非法判刑;
非法審訊;
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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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張玉華被非法關押在大興區看守所
相關單位及個人:
主審法官:劉法官
辦公電話:010-57362917
負責辦案的是林校路派出所警察於曦,電話是19810289019,林校路派出所電話是:010-69201110。
以下為主要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聯系方式:
大興區「610」:
主任:馬春元13716002418
副主任:李廣林13801060667
副主任:冠新旺13161965743
大興區公安局:
國保隊長:李學軍13911836718
國保惡警:梁 寬13811079256
大興區清源派出所:
所長李華:13910512726
主審法官:劉法官
辦公電話:010-57362917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興區看守所
大興縣公安局
北京市前進監獄(京山線茶店站前進監獄/第七勞改農場/天津茶店監獄)
清源派出所
興豐街道辦事處
林校路派出所
大興區檢察院
:
司左軍
大興區法院
:
劉沖
大窪看守所
大興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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