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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舒月


秦皇島4984人簽名呼吁釋放16名被非法關押在秦皇島第一看守所、失去人身自由七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

簡介:
龐舒月
(Pang,Shuyue), 女 , 46歲 , 河北省秦皇島海港區法輪功學員。

龐隆一家都是知識分子,父親曾任中國一重集團公司設計研究院高級工程師,母親曾是該公司第四中學高級教師,妹妹曾是秦皇島市職業律師,法輪大法給龐隆一家帶來祥和和健康。然而,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一家四口遭非法關押、勞教、冤獄等各種迫害,父親龐吉順和母親李巍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和二零一零年遭迫害後,身體未能恢復離世;妹妹龐舒月於二零一四年九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至今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女子監獄。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龐隆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迫害元凶江澤民。

龐舒月的丈夫是大學教師,獲得博士學位。曾是秦皇島海立律師事務所的專職律師。可是自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大法開始,她也因為替師父、替大法說公道話而被綁架拘留,不久即被秦皇島司法局以她修煉法輪功為由,吊銷了她的律師執照,使她失去了工作。

後來父母過世,丈夫怕受牽連與她離婚。她離婚後與兒子倆相依為命。

龐舒月租下海港區西港裡的一戶居民樓,招收工人王欣、李麗麗等人(法輪功學員),制作加工床品布藝。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晚七點左右,秦皇島公安、國保大隊警察開了三輛無牌照車,到龐舒月家敲門,謊說查水表。龐舒月和小兒子沒給開門,結果國保大隊七、八人把門鎖撬開,未曾出示任何證據、證件,闖入搶劫、抄家。把大法書籍、計算機、打印機、現金、存折、首飾還有親屬的一套房產證件等一切貴重物品全部抄走。私家車被惡警把方向盤下電線損壞,鑰匙拿走,成了廢車。龐舒月十四歲的兒子當晚也被帶走,兩三個小時後才被放回。孩子受到驚嚇,幾個月都沒有恢復。

如今龐舒月、廉寶昌、高紀紅、李學穎、化智凱、張曉傑、趙國華、王新、李麗麗、王勇、張鑫鋼、王永珍、葉素霞、孫國中、張淑珍、薄長城共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已被非法關押了七個月。(另有倆人因身體狀況不好被放回)由於秦皇島海港區檢察院不讓律師閱卷,律師據理力爭,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到秦皇島海港區檢察院門前打橫幅,九月下旬秦皇島海港區檢察院就已經把案卷退回到秦皇島海港公安分局,而近兩天又聽說案卷又送回了秦皇島海港檢察院,不知國保又給被批捕的幾位學員羅列了什麼新的罪名。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七日至十月十七日,廉寶昌、葉淑霞、龐舒月、張曉傑等人的律師分別來到秦皇島市海港區檢察院要求查閱案卷,都被檢察院以各種借口拒絕。以管理該案卷的馬新(音)休假,另一位承辦人員公訴科的科長譚某不在辦公室(在學習、在開會、聽匯報等)為理由,對前來閱卷的律師進行推脫、搪塞。

截至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仍有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秦皇島第一看守所,從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至今已經七個多月了。秦皇島國保大隊不但沒放人,也不讓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探視。有的家屬連拘留證或刑事拘留證還沒接到,也就更不知當局以何種罪名企圖判刑了。

到目前為止,已經有4984名善良的市民簽名呼吁釋放十六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河北秦皇島市海港區法院對龐舒月非法庭審。因懼怕民眾知道真相不讓任何人旁聽,家屬也只是個別人或幾個人,甚至有的家屬都沒人旁聽,只有六一零、秦皇島海港警察、檢察院、法院等人員。法官在庭審過程中,或不讓律師辯護,或時常打斷律師的話,法輪功學員自己辯護也不讓講或不讓講完。

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龐舒月被非法關押逾一年。

龐舒月(龐淑月)曾是一名律師,深深的知道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非法的、是在踐踏公民的最基本權利,所以她抵制迫害,因此長期被看守所女號大隊長馬梅和分號的隊長唐海燕迫害,比如罰站班,看守所夜間站班一次大約1個半小時,一晚上共分6個班左右,她被罰站每晚上兩班,而且有階段是隔一個班再站,就是躺下一個半小時又起來,一晚上基本都睡不了覺。

看守所的這種刑罰很普遍,經常有人困的站著就睡著了,後來出了事,有個人睡著後摔的很嚴重,看守所才被迫取消罰站。但是唐海燕仍變相的讓龐淑月站兩班,夏天中午午休站一個,晚上再站個班。

不僅如此,龐淑月長期被罰打掃廁所,一個監捨20人左右,廁所不但要保持干淨,還要沒有水(白天大部分時間都是人工沖水,所以地面上總有水),所以她每天都要付出很多時間打掃。

二零一四年九月,秦皇島海港區法院非法宣判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廉寶昌七年;張曉傑五年;龐舒月四年半;李學穎、化智凱四年;高紀紅二年半;王欣、李麗麗、葉淑霞、張淑珍等人一年零八個月;同時判決在龐舒月家裡抄走的85380元法輪功真相幣與156773元現金全部沒收。

二零一四年二月西港裡的房屋到期,房子裡還有七個人的衣物、行李、大量生活用品與電器、布匹。於是龐舒月的親屬分別於四月、七月多次聯系房東李恩愫(女、四十幾歲),與她商量退房事宜。李恩愫說要想退房,得賠償她五萬元。

龐舒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非法關押於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

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二審未公開開庭。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龐舒月從秦皇島第一看守所被轉入石家莊女子監獄第十四監區非法關押。截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九日,仍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女子監獄。龐淑月因所謂“不轉化”,不許家人探視,送衣服。

龐淑月的侄子想要回被非法搶劫的私人財產、私人汽車都不行,辦案人員還非要龐淑月寫委托書,家人想去監獄見龐淑月讓其寫好委托書,叫監獄方給帶出來都不行,聲稱要等龐淑月關押至刑滿回來,才可把抄走的私人財產拿回。目前汽車已經不在租房門前,下落不明。

秦皇島海港區法院主管枉判龐淑月的張淑霞聲稱人送走了就與他們無關了,她說屬於犯罪物品就不能拿回。不知她指什麼是犯罪物品,人被綁架,私人的錢財物是自己的血汗錢也被說成是犯罪證據。

龐淑月在石家莊女子監獄十四監區被迫害。所有被判刑的人員新進來時,都在那裡集中培訓半個月至二個月,一部份法輪功學員在那裡遭受強制“轉化”,另一部份則被送到十三監區“轉化”。

法輪功學員在那裡基本上屬於隔離,除了負責“轉化”的人員一般不讓和普通的犯人接觸,有的早上六點前被迫去“學習”,晚上很晚有時到近十二點才結束“學習”,不“轉化”不讓接見、打電話,不允許購物,甚至不允許洗澡,在夏季連續一、兩個月不洗澡,還要不間斷的強迫看造謠誣陷的錄像,聽轉化人員的謾罵、威脅、恐嚇。

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統計,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女子監獄的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十二人):龐舒月(海港區)、張曉傑(海港區)、黃翠金(盧龍縣)、李學穎(海港區)、胡日美(昌黎縣)、鄭艷華(盧龍縣)、郎淑英(昌黎縣)、楊金蘭(昌黎縣)、陳立新(青龍縣)、揚麗新(青龍縣)、李友菊(青龍縣)、杜鳳芹(青龍縣)。龐舒月在第十四監區。

法輪功學員龐舒月結束了四年半冤獄,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日返回家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抄家迫害親屬非法關押違反庭審程序非法判刑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逼迫放棄信仰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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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石家莊總機可查電話:0311 83939708 秦皇島看守所 0335-8527 593 秦皇島拘留所 0335-8527 983 看守所值班電話:7827593 所 長:李化興 手機(15903396969) 政 委:王旋勝 手機(13933686881) 副所長:翟樹寶 手機(13784069919) 副所長:孫新生 手機 (13733357778 ) 副所長:趙樹江 手機(13933559938) 副所長:田宏偉 手機(15603312228) 紀檢員:關玉英 手機(13833538919)

責任單位及惡人:
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電話:7827593<br>李化興 所長 15903396969、辦7827597<br>翟樹寶 副所長13784069919<br>孫新生 副所長 13733357778<br>趙樹江 副所長 13933559938<br>田宏偉 副所長 15603312228、13930377666、15603385533、3219139<br>王旋勝 政委13933686881<br>關玉英 紀檢員 13833538919 : 馬梅唐海燕
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br>
秦皇島市公安局區號:0335<br>[國保大隊]<br>辦公地點:秦皇島市公安局14樓<br>大隊長:張福仁 副隊長:於小軍<br>[經偵處]<br>王春海:宅電 單位電話 手機13333305990<br>[刑警大隊]<br>王永華:宅電 單位電話 手機13383351558 : 陳慶恩
海港區人民法院 : 張淑霞
河北女子監獄(鹿泉市)河北省女子監獄<br>地址:石家莊石銅路(河北省鹿泉市永壁村南500米處)。從石家莊火車站乘44路轉乘117路,或從紀念碑乘117路汽車到永壁村下車。<br>郵信地址:石家莊石銅路55信箱12分箱 郵編:050222 <p>獄政科科長,付玉惠
海港派出所
海港區檢察院檢察長 電話:0335-3028179<br>控申科電話:0335-3552325<br>公訴科電話:0335-3552373、13333283456

迫害證據文件:
龐舒月判決書1
龐舒月判決書2
龐舒月判決書3
龐舒月判決書4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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