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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鳳嵐

簡介:
田鳳嵐
(Tian,Fenglan), 女 , 年齡未知 , 甘肅省酒泉市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九月,田鳳嵐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拘留七天。二零零二年七月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以張延江為首的三人非法闖入抄家。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陳建華帶領兩男兩女穿便裝警察闖到田鳳嵐家,當時田鳳嵐不在家,警察搶走法輪功書籍。當日中午,陳建華等又再次闖到田鳳嵐家抄家,綁架田鳳嵐及李礦鳳到肅州區公安分局,並搶走三十幾本大法書籍、神韻光盤和翻牆軟件光盤。

田鳳嵐雖然於十月二十三日被放回家,但迫害並沒有結束。二十四日,陳建華又帶人逼田鳳嵐的兒子簽字,並強拉躺在床上的田鳳嵐硬按手印;二十五日,當地轄區派出所和社區人員騷擾田鳳嵐,恐嚇如果再發資料,就取消低保,人送監獄;十一月八日晚,陳建華第四次帶人闖到田鳳嵐家騷擾。

二零一四年三月,酒泉區檢察院、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首惡陳建華等警察,將她綁架到檢察院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非法審問,逼她誣陷被非法關押到酒泉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李礦鳳,遭到田鳳嵐嚴詞拒絕。之後,田鳳嵐被非法判三年緩刑四年,強迫每月到小區報到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上午,甘肅酒泉市中級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李礦鳳、田鳳嵐開庭。開庭是偷偷摸摸的,至今李礦鳳家裡人都不知道此事,八十歲多病的老媽媽還在期盼多年都在照顧她的女兒回家。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非法宣判,李礦鳳被非法判刑六年;田鳳嵐被非法判三年緩刑四年,強迫每月到社區報到。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至十日,酒泉市肅州區城區東郊派出所、東關派出所警察及所轄社區人員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田傑邦、田鳳嵐、劉素萍、周存仁、范玉珍、周姓學員等多人。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私闖民宅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逼迫放棄信仰騷擾威脅/恐嚇違反庭審程序非法判刑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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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酒泉市法院偷偷庭審李礦鳳、田鳳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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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酒泉市公安分局 : 張延江
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酒泉肅州區公安局:<br>局長 田昌海 0937-2633241<br>政委 張耀海 0937-2633227<br>紀委書記 南先吟 0937-2632364<br>副局長 柴義 0937-2635102<br>副局長 *單亞賓 0937-2635104(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負責人)<br>副局長 溫國華 0937-2633789<br>*沈偉 0937-3869532(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負責人)<p>酒泉肅州區公安局警察<br>柴長飛 138393758486、張全 0937-3845651<p> : 陳建華
酒泉市中級法院
酒泉檢察院
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東郊派出所
酒泉東關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6月14日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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