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金秋
簡介:
3710、
修金秋(Xiu,Jinqiu),
女 ,
52歲 ,
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修金秋給丹東振興區臨江社區一位三十歲左右的女人講法輪大法救人的真相,沒想到該女人給臨江社區書記打電話惡意舉報,社區書記以及隨後趕來的臨江派出所四、五名惡警將修金秋綁架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惡警對修金秋非法審訊,三個小時逼供無獲,惡警將修金秋關到酷刑室,將她雙手、雙腳銬在一個鐵椅子上,四肢固定不動。一個年輕惡警腳穿著皮鞋,狠勁地蹂踩修金秋已經腫脹的腳,腳趾被踩得變成黑紫色。 惡警杜國軍查到修金秋家的住處,拉著修金秋去非法抄家。抄家無獲,揚言次日還來綁架修金秋。修金秋被迫離家。 相隔三天,杜國軍帶三名警察修金秋丈夫張明工作單位將其綁架後,又與丹東纖維派出所所長金英奇等人,闖入修金秋女兒單位,將修金秋母女二人一起綁架到臨江派出所。 拘留所因修金秋病重拒收。修金秋再次被拉回臨江派出所。路上,修金秋身體虛弱,小便失禁,尿在了警車上。惡警見修金秋快不行了,為推脫責任,將一家三口放回家。 連續兩次綁架迫害、兩次酷刑折磨,修金秋身體和精神都受到巨大的摧殘,身體狀態急劇變化,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非法審訊;
惡人舉報;
毒打/毆打 ;
坐/鎖在鐵椅子上 ;
穿著鞋踩在腳上來回轉;
謊詐;
抄家;
迫害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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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丹東市修金秋被迫害致死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丹東市公安一處
:
杜國軍
振興區法院
丹東市拘留所
丹東市國保大隊
纖維派出所
:
金喬,
金英奇
振興區政法委
振興區臨江小區
臨江派出所
:
吳來鵬
更新日期: 2026年2月12日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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