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雙
中共酷刑示意圖:鐵椅子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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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宣雙(Xuan,Shuang),
女 ,
47歲 ,
黑龍江大慶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晚九點多,七名法輪功學員被大慶第十采油廠公安分局的惡警綁架並抄家,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等若干(數量不詳)均被洗劫。被綁架的七名法輪功學員是:郭樹巖、王彥明、雷清秀、宣雙、宋瑞香、王艷茹、馬麗麗。王彥明、馬麗麗被酷刑折磨,強迫坐了一宿鐵椅子;十五日下午,馬麗麗已回家,宣雙、宋瑞香被劫持到大慶市公安局,其余四人劫持往肇州。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晚九點多鐘,法輪功學員王彥明、郭樹巖、雷廷秀、宣雙、宋瑞香、馬麗麗被大慶公安綁架,他們的家人均被勒索,金額達十二萬元以至更多的錢款。雷廷秀家人不僅拿出全部積蓄還借了外債。 ********************* 以下為被害人自述受迫害經歷: 二零一六年五月,我終於走出了黑龍江女子監獄,那是我生命中最不堪回首的經歷。 我叫宣雙,曾在大慶第十采油廠打工。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晚九點半左右,我和另外四名法輪功學員(郭樹巖、王彥明、宋瑞香、馬麗達)在一同修家學法,學完法正准備回家時,被早有預謀、等在門外的公安人員(大慶第十采油廠公安分處和大慶市公安人員)二十多人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我個人財產計算機(二台)、打印機(四台)、電視機一台、DVD機(二台)、手機(九部)、電話卡(一百五十張)、光盤(二箱)、打印紙(一箱)、現金七千五百多元。在大慶第十采油廠公安分處非法關押二十四小時,我被強迫坐了一個多小時的鐵椅子。 第二天晚上把我們分頭送走,我和宋瑞香被綁架到了大慶第一看守所,其他幾人被送往肇州縣看守所。到看守所之前就把我倆送到醫院體檢,我倆當時就被檢查出血壓過高,第一看守所由於血壓太高拒絕接收,大慶第十采油廠公安分處和大慶市公安人員就一次次的給我們量血壓,三次去醫院、兩次在看守所,從五月十五日晚七點一直折騰到半夜一點半,就這樣勉強把我們硬塞給了大慶第一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七個月之後,肇州縣法院開始秘密開庭審理構陷我的案子,在沒有通知我的家人的情況下,對我非法判刑三年半,期間我曾上訴到大慶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駁回。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有一次我的血壓上升到二百多,半邊身子都不好使了,家裡人想保釋仍被拒絕。 在看守所我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九天後,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我被送到了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那時我的體重由原來一百四十斤下降到一百二十斤,身體非常虛弱,而且腹部長滿了紅斑,心髒也不好,在這種情況下,監獄沒敢過份的迫害我。到第六天,檢查身體後,他們覺的沒有什麼大問題後,開始了對我的第一輪迫害。 監獄利用包夾開始輪番逼我放棄信仰,我堅決不從,他們就逼迫我看毀謗大法的光盤,我也不看,讓我吃藥,我也不配合,道長(管理幾個屋子的刑事犯的頭,管教讓她負責監管犯人)田艷茹指使五個人按著我強行給我灌食,趁機打我。從我第一天到九監區二組,除吃飯睡覺外,不允許我離開小板凳,隨著懲坐的時間延長,屁股特別疼,身體不由自主的往前傾,包夾邊雪卻從後面按住我的雙肩,狠狠的往下壓。 幾番折騰,她們看我還是不肯放棄修煉,就換了招術,晚上十一點讓我睡,早三點叫醒我,繼續坐小板凳,這期間,只要我一打瞌睡,包夾孫艷、王寧就用手、掃床的刷子、衣服架、書等只要能打人的東西打我。 到了六月七日,她們二十四小時不讓我睡了,這時候我的臀部已經坐爛了,往外流水,我想放一點衛生紙墊一下孫艷都不讓,晚上我一閉眼睛她就用腳踹我,用水潑我,往我的眼睛裡噴醋,用擦廁所的抹布堵我 的嘴,用指甲狠狠的掐我。 到了六月九日三天沒睡覺的我,頭沉沉的,覺得一個頭有兩個大,血壓已升到一百八十多,神智也有些不清楚了,晚上她們找來另一組的二個包夾,毒犯潘冬梅體重二百多,殺人犯周玉萍和邊雪、孫艷、王寧又一輪毒打,她們把我抬起來,狠狠的往小板凳上摔,故意讓我的已經爛了的屁股先著地,把我拖到監控看不到的地方打我,周玉萍一腳踹在我的小腹上,致使我的下體流血。潘冬梅和周玉萍一人踩我一只腳,專踩我的腳踝,還來回狠狠的碾。天已經朦朦亮了,我承受不住了,違心的寫了所謂的“四書”。寫完“四書”上廁所的時候,我的腿被踢的已經蹲不下了,神智也已經混亂,我睡在哪間屋子都找不到了。 第二天,我的兩個手臂整個都是黑的,手腕內側被抓爛,兩條腿青一塊、紫一塊,右腿疼的更厲害,那是被另一個殺人犯孫淑花和周玉萍踢的,腰象被折斷了一樣,後背也很疼,後背的傷我也看不見,不知傷成什麼樣。這種疼痛有的傷處一直延續到幾個月才好轉,有的傷處兩年多過去了腿和腳踝還是瘀腫不消,疼痛不已。 也就是從那天開始,我的腳和腿開始腫脹,腳趾頭疼的不敢走路,只能用腳後跟往前蹭,兩年多的時間過去了,我的腳現在還疼,內側腳踝有的地方是紫色的、有的地方是黑色的。而最痛苦的是違心寫下“四書 ”那種生不如死的折磨! 在二零一六年五月,我終於走出了黑龍江女子監獄這個魔窟。
迫害類型:
監視/跟蹤;
看管/蹲坑;
毒打/毆打;
推、掰、撅;
摧殘性灌食;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精神酷刑;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坐小板凳;
體罰;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打罵;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強行施藥;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眼睛,嘴都用黃膠帶封上;
摳眼睛;
嘴塞骯髒物品(如擦腳毛巾,臭襪子,衛生紙等);
“死揣”;
四肢銬於床上;
綁架/劫持;
勒索錢財;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坐/鎖在鐵椅子上;
違反庭審程序;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強迫觀看迫害過程;
用篡改後的經文來欺騙大法弟子;
燒燙;
用錐子扎;
其它酷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對我的殘忍迫害
大慶市婦女在家讀法輪功書籍--被抓
2013年下半年大慶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市公安局
大慶市中級法院(大慶市中院)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邊雪,
潘冬梅,
孫淑花,
孫艷,
田艷茹,
王寧,
周玉萍
大慶市第一看守所
大慶市肇州縣法院
大慶第十采油廠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5日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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