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勤藝(代其藝)
簡介:
代勤藝(代其藝)(Dai,Qinyi),
女 ,
49歲 ,
貴州畢節地區金沙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九八七年畢業於貴州師范大學政教系,曾在金沙一中執教,後調入金沙縣委宣傳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代勤藝曾被貴州省政法委、金沙縣包括“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居委會及她工作過的金沙縣委、宣傳部、和她現就職的圖書館及上級單位文廣局等多個部門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代勤藝因堅定修煉,被中共迫害,從金沙縣委宣傳部被迫調到縣圖書館工作至今,由公務員變成工人,工資級別降低。她被多次逼迫放棄修煉,逼寫“三書”。就在去年,貴州省政法委和金沙縣政法委逼迫她進洗腦班,因她堅決抵制,惡人只好放棄。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法輪功學員代勤藝、劉開秀、張清會,在金沙近郊外寨發放真相資料時遭綁架到金沙城東派出所,連夜非法審問。當時惡警綁架她們時,將七十五歲的張清會踢跪在地上,反扭其手臂,劉開秀和代勤藝也被打跪在地上,兩人的手臂都被反扭(代勤藝的右手臂原本就有兩處骨折)。張清會因身體出現嚴重病狀,凌晨五點被放回。代勤藝、劉開秀隨後送金沙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名法輪功學員被城東派出所綁架,在被王良剛暴力取證時,被打的跪在地上。 惡警綁架代勤藝、劉開秀、張清會時,搶走約八、九十份真相資料。之後劉開秀的家,在無家人的情況下被惡警入室抄家,非法搜走一百多張神韻晚會光盤、和《明慧周刊》、《正見周刊》、法輪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張清會的家也被非法搜查,搜走法輪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和護身符。之後,金沙縣檢察院兩次非法傳喚審問張清會。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中旬,代勤藝妹妹去國保大隊時遇見兩個不穿制服也不報身份的人,說畢節市公安局派專人下來督辦代勤藝等被拘押的相關事宜。其中一人態度十分惡劣,誹謗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後揚長而去,另一人說:“她們已被‘批捕’、‘案子’已交到檢察院,如有不服可請律師辯護。” 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代勤藝妹妹又去了檢察院,承辦人王興玉說“案子”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交來的,與國保大隊說的時間不一致。公訴科科長官晶說了幾句不服請律師之類的話後,就說:“其實我甚麼都可以不用對你說,你沒有資格過問此案”,然後匆匆離去。代勤藝妹妹只好回家。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突然接到金沙方面的消息說代勤藝家中已接通知,中共法院將於二月二十日對代勤藝、劉開秀、張清會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下午五點左右,法庭人員稱擇日宣判。目前代勤藝、劉開秀仍被關在金沙縣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三時左右,畢節地區金沙縣法院非法庭審三名法輪功學員。代勤藝被非法判刑二年,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後被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五年元月十二日,代勤藝已從金沙看守所被劫持到貴州省第一女監。 金沙縣國保大隊副隊長王良軍,積極配合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打壓法輪功學員,曾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指使下屬綁架了在城郊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張清會、劉開秀、代勤藝,造成三人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兩年、一年半。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金沙城東派出所所長王良剛對法輪功學員代其藝非法騷擾,代其藝至今流落在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判刑;
毒打/毆打;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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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以下是金沙法院的有關信息。
1、金沙縣法院 :金沙縣法院院長肖國勇
地址: 中華路155號
電話:(0857)7226628
2、金沙縣法院 院長高煥榮、副院長李文孝、民一庭龔良明庭長 , 副院長左劍。
審判員彭洪敏、李燕以及人民陪審員陳忠琴、書記員周曼
地址: 一中路 附近
3、金沙縣安底法院 副院長王懷書地址: 安底小學 附近
4、金沙縣法院 黨組書記、院長張百靈地址: 解放路電話: (0857)8228987
5、金沙縣城關人民法庭,地址: 城關鎮長江大道
責任單位及惡人:
羊艾監獄(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
金沙城東派出所
:
王良剛
金沙縣法院
金沙縣國保大隊
:
王良軍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15日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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