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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傳文

簡介:
893、 李傳文(Li,Chuanwen), 男 , 54歲 , 吉林省梅河口市紅梅鎮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紅梅鎮公安局惡警數次關押毒打,兩次被非法勞教。在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被關押得奄奄一息時才於2004年3月釋放,人已重度貧血,呼吸衰竭,3月19日去世。

李傳文96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99年10月依據憲法賦予的公民信仰自由、信訪等權利,進京上訪澄清電視上對法輪功的不實報導,卻被遣返回梅河口鐵北看守所非法關押。在關押期間,李傳文遭到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的毒打。他們用木板打其臀部,肉被打爛,褲子都粘在肉上了。還有一種酷刑叫“穿牆過”,兩人把其手臂拉開,頭向下,一人使勁一蹬臀部,頭猛烈撞到牆上,一般幾次下來,人便昏過去了。還受“背飛機”體罰,就是兩人把手臂從背後向上拉往牆上按,腿不能彎曲,一般幾分鐘人就受不了。平時李傳文被強迫勞動“卷牙簽”,每天長達十五六個小時。完不成任務便遭到惡警打罰,一個月後才放回。(據說每人交罰款600元,還不給收據。)

2000年3月,李傳文又被強迫帶到洗腦班迫害。當時紅梅鎮分局局長牛振奎怕他進京上訪,把他的2000多元存折扣壓,並且每天都逼迫李傳文去公安局報到,給他擦車、掃雪、打掃衛生。警察王壽波強迫借錢不成便毒打了李傳文一頓。

2000年10月,李傳文又被強迫帶到原礦育春園托兒所辦洗腦班。牛振奎讓其舉一盆涼水,如在限定的時間內舉不動或灑水出來就打他。當時法輪功學員們為了反迫害,開始絕食,牛振奎便在大家面前對李傳文拳打腳踢。

2001年1月25日左右,李傳文又被治安拘留15天。

2001年3月23日,李傳文在家被牛振奎騙走,後送看守所,又送通化勞教所迫害一年。

2002年6月18日,李傳文再次被關到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到了2003年的下半年,李傳文的身體漸漸不支,營養極度缺乏,食量也越來越少。2004年的過年前後他用同修和朋友寄的錢會了診。醫生嚴肅的告訴管教:“這人馬上辦理保外。”

然而勞教所所長王延偉卻還是把逼迫李傳文寫“三書”作為保外的條件來要挾他。這時的他每天去飯堂吃飯都需要兩個人攙扶著走路,當別人都吃完飯時,他還坐在椅子上喘著氣。三月十日勞教所暗中為他辦了“因病准假七天”的手續。第二天上午管教謊稱帶他去看病領他到衛生所打了一針,然後送回紅梅鎮公安分局。此時已無家可歸的李傳文面無血色,咳嗽不停,生活已難以自理。

當天下午干警將李傳文送到紅梅街一委開幼兒園的法輪功學員張春艷家裡。三月十二日下午李傳文又轉住東升街十委的法輪功學員蓋永光家裡。三月十八日晚,幾名法輪功學員將他送到梅河口市愛民醫院呼吸消化科入院搶救。

三月十九日晚六時十二分,李傳文在紅梅鎮醫院搶救室含冤去世。同修和朋友為他穿上衣褲,把他送到醫院太平間。三月二十日早八點鐘左右,紅梅街道和紅梅鎮公安分局等部門將他的屍體送去火化。

據太平間的值班老人講:警車在外巡視到半夜,早晨早早就來了。3月20日早晨8點10分,市610、政法委、公安局共7人,把李傳文屍體拉走了。具體情況不詳。他們告訴值班老人,如家屬來,讓他們去市公安局要人。

迫害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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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紅梅鎮分局局長牛振奎 通化勞教所 朝陽溝勞教所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溝勞教所郵編 130031;  電話:0431-4835680 <br>所長:王延偉<br>管理科電話:0431-4835965轉652<br>管理科趙科長室電話:0431-4835965轉651<br>惡警:朱勝林、劉世偉、趙東立、劉愛國等,管教孫海波、陳立會等。
鐵北看守所郵編:130000 <br>地址:長春市亞太大街2412號 <br>電話:2690931<br>
通化市勞教所 : 孫建富
梅河口市紅梅鎮公安局 : 王壽波張寶良牛振奎孟祥民
通化勞教所

更新日期: 2021年9月9日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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