邰榮昌
簡介:
邰榮昌(Tai,Rongchang),
男 ,
年齡未知 ,
邰榮昌(原猛臘縣農業局書記退休,邰惠之父)。 李瓊芬(今年六十八歲,猛臘縣醫院護士,已退休,邰惠之母)。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猛臘縣縣委書記、縣長巖溫才找到邰榮昌,逼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如果不放棄,就讓他退黨。邰榮昌當即表示退出邪黨,堅持修煉,同時也向來人講述了法輪功的美好,告訴他們修煉法輪功的這群人是怎麼樣的人,他們都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 李瓊芬所在的縣醫院書記肖延貴、院長王明亮找她,讓她放棄修煉法輪功,李瓊芬說:「我要堅持修煉,不放棄!」之後,李瓊芬從原來的胃鏡檢查的技術崗位被調到咨詢台閒置起來。猛臘縣的城鎮派出所也多次找到邰榮昌與李瓊芬夫婦,騷擾他們,還非法對他們監視居住,讓邰榮昌單位猛臘縣農業局王澤南住在樓上,負責監視、舉報到單位保衛科,一直到現在。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邰惠從戒毒所回家後,李瓊芳也從昆明來到猛臘縣邰榮昌與李瓊芬夫婦家,聽說邰燕要被非法勞教,就與邰榮昌與李瓊芬夫婦和邰燕四人一同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找到政委蘇傑,要求無罪釋放邰燕回家。蘇傑說他沒有辦法,是上面讓他們做的。家屬又找了城鎮派出所所長那建軍、縣法院領導、縣安全局,講真相、要人,他們都互相推諉。 二零零六年年底,李瓊芬退休後與丈夫邰榮昌到昆明居住,住在妹妹李瓊芳家──昆明市小麥溪標准件廠宿捨區。一天早上,猛臘縣兩個610人員、猛臘縣農業局保衛科、猛臘縣醫院保衛科人員在標准件廠保衛科人員的帶領下,來到家裡,610人說要將邰榮昌與李瓊芬夫婦帶回猛臘縣,理由是他們還未解除「監視居住」,是上面的政法委領導讓他們來的。並威脅:「你們必須回去,不回去就要扣工資!」當天就強行將他倆帶回猛臘縣。回去後從李瓊芬的工資裡扣了兩千多元,作為這伙人來回的路費。邰榮昌與李瓊芬夫婦不服,就找到縣610,與他們理論,說監視居住是違法的,同時講了大法真相,從那以後,監視居住就解除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邰榮昌去世,李瓊芬就到曲靖市的大女兒家住下。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親屬;
騷擾;
威脅/恐嚇;
監視/跟蹤;
惡人舉報;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雲南西雙版納州猛臘縣邰惠一家屢遭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昆明市小麥溪標準件廠保衛科
猛臘縣城鎮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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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建軍
猛臘縣610辦公室
猛臘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
蘇傑
猛臘縣安全局
猛臘縣法院
猛臘縣政法委
猛臘縣農業局
猛臘縣縣委
猛臘縣醫院
:
肖延貴,
王明亮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13日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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