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雨民
簡介:
高雨民(Gao,Yumin),
男 ,
四十多歲 ,
遼寧省阜新市法輪功學員,是阜新市公安局刑警隊警察,曾立過二等功。高雨民,四十多歲,卻已有著二十幾年的警齡。他為人熱情,在單位,他工作上盡職盡責,榮獲過多項獎勵,還曾抓捕殺人犯立過二等功。在家裡,他孝敬老人,精心照顧患精神病的妻子。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高雨民在阜新市彰武縣彰古台鎮發放關於法輪功真實情況的資料時,被彰武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崔海峰等人綁架、迫害,高雨民絕食抗議近六十天,出現生命危險,才被以取保候審的方式獲釋。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剛剛恢復好的高雨民遭彰武縣法院再次綁架,於三月十四日被非法庭審,彰武法院唐興全等法官對其非法判刑五年。高雨民依法提出上訴。市中級法院將此案發回彰武縣法院重審。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上午,遼寧彰武縣法院借用阜新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高雨民、楊秀芬、武桂琴、金星和齊俊榮。 高雨民下車後,要求警察除去他身上的手銬、腳鐐,警察沒有除掉刑具,而是將他拖進法庭,當時至少有三十多個法警,對他如臨大敵。高雨民高喊:“我不是罪犯!手銬給我打開!”並掙脫法警坐在地上。高雨民的家屬見此高聲大喊:“把他手銬打開!這是什麼法院?殺人強奸不管!這算個什麼事?告他們去!這都有監控錄像!”最後法警把高雨民拖到法院的小號裡,審判長唐新全等人要高雨民承認被強加的“罪行”。高雨民大聲正告他們:“你們對我所為,都是強加的,我是合法的公民,我不配合你們。我配合你們,你們就是在犯罪,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憲法是母法,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大法是正法。”高雨民剛說了幾句話就被唐新全打斷了,不讓說話。 市政法委書記劉寶興、副書記王秋博及彰武法院法官等“國家干部”一再撒謊,反復欺騙高雨民的家人。他們的丑陋行徑使本來因聽信邪黨謊言而對大法存有誤解的高雨民家人,終於看清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與邪惡,他們請來了北京律師陳智勇來為高雨民做無罪辯護。 非法開庭前夕,當彰武法院院長寇虹霞得知陳律師要在信仰角度,依據《憲法》為高雨民做無罪辯護時,一方面通報政法委給高雨民家屬施壓,威脅如做無罪辯護就不讓律師出庭等;另一方面又與律師約談,說遼寧省有規定不許給法輪功做無罪辯護。當律師讓寇虹霞出示相關法規檔時,寇虹霞卻尷尬的拿不出來。又是一個怕被留有罪證的“口頭檔”。 在非法庭審時,陳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而高雨民也正告參與非法庭審的法官等人,他是按著憲法賦予的權力行使自己的權益,並且指出了彰武縣公檢法對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強加的、非法的。即使這樣,院長寇虹霞,法官周立喜等仍不顧違憲之實,在高雨民零口供的情況下,又誣判三年半徒刑。 高雨民申訴到市中級法院。此時,彰武縣法院及市政法委等百般使壞,欺騙高雨民的家人讓其辭退正義律師,(雖沒得逞,但也有一定的影響)高雨民不得不開始了再次的絕食,抗議對他的迫害。 高雨民被非法關押近一年,被非法判刑五年,上訴後仍遭誣判三年半。在再次上訴無果的情況下,高雨民絕食抗議二十多天。新近得知,看守所在沒有通知律師與家人的情況下,已將高雨民劫持到沈陽(原)大北監獄。目前,情況不詳。 高雨民的哥哥、姐姐為了他四處奔波,他的妹妹不敢提二哥,一提就淚流滿面。高雨民八十多歲的老母親,更是每天焦急的盼著兒子回家。 高雨民遭到彰武縣黑坨子看守所警察的拳打腳踢、野蠻鼻飼灌食和打鹽水等摧殘! 身體已極度虛弱的高雨民卻在市政法委和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組織的授意下,被偷偷送到沈陽監獄城新康監獄醫院,經過權錢交易被強行入監。 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檢驗報告單上顯示,高雨民有十五項指標不合格,腎衰竭,腎、肝受損且已傷及心髒……,已給家屬下了病危通知。高雨民人已脫相,眼睛看不清東西,而且不知冷熱,手腳卻還被戴著手銬、腳鐐,手腕、腳腕均有傷痕,頭發被強行剃光,頭上留有一道道劃痕,而且經常昏迷,讓人看著心碎不已! 此間,高雨民被輾轉了幾個公安所屬醫院,但是,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下午在吐血、便血的情況下卻被送到沈陽監獄城第一監獄第二監區加重迫害。 沈陽監獄城非法收下吐血、便血的高雨民後,隨即就把病危的高雨民留在監獄醫院。待高雨民身體稍有好轉後,就把他關在沈陽第一監獄十九監區集訓隊。高雨民繼續絕食反迫害,目前他身體虛弱的不能站立。而十九監區隊長說,高雨民不“轉化”就不夠保外就醫條件,“轉化”了立馬就能辦。 高雨民家中有八十歲的老母親及患有精神病的妻子,他的哥哥兩次為弟弟伸冤,兩次都被氣的精神異常,都經過一階段住院治療,如今他的哥哥再也經不起聽到弟弟被害的消息了。 為了反迫害,高雨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以絕食來維護自己的基本權利,高雨民遭到了灌食、毒打、關小號、注射破壞神經藥物等更嚴酷的迫害,且公安內部曾一度盛傳高雨民已死。 目前高雨民已被迫害得不能喝水、不能進稀食(長期遭灌食,口腔內小舌受損),因被強行注射破壞神經藥物,智力急速下降到如小孩子一般。 現在沈陽第一監獄被殘酷迫害被非法關押在沈陽第一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高雨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十點四十分從七三九醫院轉送往沈陽醫大一醫院,據悉是給高雨民進行全面檢查和治療,治療後還將返回七三九醫院。消息說途中有兩輛救護車護送高雨民,家屬的車跟在後面。 據悉監獄已經同意高雨民回家治療,是省政法委“六一零”不批准。 阜新市法輪功學員高雨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到期時間為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高雨民在沈陽第一監獄遭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智能嚴重受損,在監獄醫院由家人全程照料。 高雨民刑期已滿,但因身體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家屬拒接收,現被阜新市“六一零”接回送到公安醫院裡。 遼寧阜新優秀警察高雨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現刑期已滿,但因身體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家屬拒接收,現被阜新市610接回送到公安醫院裡。 如今的高雨民已回家半年有余,仍然生活不能自理,時而抽搐、理智不清,智力如三四歲孩子一般。就是這樣,阜新市政法委、“六一零”等也沒放松對高雨民及其親屬的監控。他們威逼利誘家屬,嚴防高雨民的消息外漏。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毒打/毆打;
摧殘性灌食;
手銬/腳鐐;
關小號;
注射不明毒針;
非法勞教;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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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大北監獄(沈陽監獄城二監獄)
遼寧省610辦公室
阜新市政法委
:
劉寶興,
王秋博
彰武縣公安局
:
崔海峰
沈陽監獄城第一監獄
阜新市“610辦公室”
阜新市法院
沈陽第一監獄
彰武縣法院
:
寇虹霞,
周立喜,
唐新全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31日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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