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曉華
孟憲光和蘇曉華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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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蘇曉華(Su,Xiaohua),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沈陽市法輪功學員。大學畢業,和孟憲光結婚之後,放棄了外面的工作,每日在家操持家務,把家打理得有條不紊,夫妻兩人謙讓有禮、恩愛有加。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沈陽市和平區南湖派出所副所長趙廣成在遼寧展覽館附近緊緊拉住一位發放真相期刊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孟憲光與蘇曉華夫婦對趙某勸善,趙廣成不聽,並掏出了手槍指向了這些手無寸鐵、無任何攻擊行為且心懷善念的法輪功學員,當空鳴槍,隨後在大庭廣眾之下,綁架了孟憲光和蘇曉華。 當時趙廣成和五、六個城管,將孟憲光打傷,把他打得眼睛充血,面頰高度腫脹,口腔出血……這群人打傷孟憲光並將其抬上城管的車,隨即把兩人劫持到南湖派出所。趙廣成在瘋狂抓人時用力過猛,使得自己腰脫復發。 孟憲光與蘇曉華夫婦被非法送進南湖派出所。當時有兩位警員在那裡嘀咕寫什麼罪名(這二位當時並不在綁架現場),一個說:“寫上他襲警…”就這樣給被他們打傷的法輪功學員扣了個“襲警”頭銜(法輪功學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南湖派出所還給蘇母打電話讓其來交錢辦理所謂的“取保候審”;還試圖讓沒有任何過錯卻遭到無理迫害關押三十五天的受害者簽字“監視居住”,被拒絕。蘇曉華於四月二十九日晚回到家中。孟憲光繼續被非法關押。 蘇曉華沒有工作,每月還要給在看守所的丈夫五百元生活費,於是和法輪功學員胡艷華、郜宏光合作搞新娘妝,蘇曉華化妝,胡艷華做發型,郜宏光和她們一起做旗袍,為了方便工作和節約開支,三個人合租三室一廳的房子。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三人被南湖派出所和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三台筆記本電腦、手機、銀行卡、現金、還有大法書等大量私人物品被搶走,參與綁架的警察有劉向東、趙廣成等二十多人。蘇曉華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五,沈陽市和平區法院一審非法判處蘇曉華有期徒刑三年。在之前,蘇曉華的丈夫孟憲光也被和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蘇曉華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回家,結束了被迫害的三年,她在八月中旬回哈爾濱辦身份證的時候,從沈陽站上火車,剛上車,兩名乘警就找到她,對她盤問、翻包。第二次是十月四日在遼寧省沈陽北站,剪完票要上車的時候,在車廂門口有一個警察等在那裡,當看到蘇曉華的車票的時候,就把她截住盤問,是不是煉過法輪功,還煉嗎?還翻看錢夾看她帶沒帶什麼和法輪功相關的東西,知道她身上什麼都沒有,就將她的身份證和車票照相,然後讓她上車。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一點多,家住遼寧沈陽市沈河區大南街怡靜園社區的法輪功學員孟憲光、蘇曉華夫婦在家中被沈陽國保警察綁架,家被抄。孟憲光被非法關押在沈河區公安分局大南派出所,蘇曉華被非法關押地點不詳。 孟憲光已經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回到家中。蘇曉華仍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區造化鄉),已經絕食六天,親屬十分擔憂。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家屬去皇姑區三洞橋派出所要人,派出所告訴家屬辦案人不在。家屬又到沈陽市第一看守所去看望蘇曉華,看守所不讓接見;家屬給存錢、存衣物,看守所說家屬沒帶身份證拒絕辦理。 蘇曉華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判刑;
迫害親屬;
騷擾;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71130.html#1871604155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71716.html#1872804943
沈陽市皇姑區國保跨區抓捕孟憲光夫婦
沈陽孟憲光、蘇曉華夫婦再被非法抓捕(圖)
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EF%BC%881%EF%BC%89-370438.html#18630221734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70393.html#18628222029
哈爾濱蘇曉華在沈陽火車站兩遭騷擾補充
黑龍江省哈爾濱大法弟子蘇曉華在沈陽火車站兩次被騷擾
沈陽孟憲光被非法判刑-妻子再被關押(圖)
沈陽市和平區南湖派出所惡警綁架毆打好人
沈陽市孟憲光、蘇曉華夫婦被警察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沈陽的車站鐵路公安分局:024-23831157
沈陽北站公安分局:024-88523292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和平區公安分局
:
劉向東
沈陽市國保大隊
和平區法院
三好街派出所
和平區南湖派出所
:
趙廣成
更新日期: 2018年8月6日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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