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曉娟
簡介:
馬曉娟(Ma,Xiaojuan),
女 ,
57歲 ,
甘肅天水市法輪功學員,秦州區人。自營一所駕駛學校。被非法關押在甘谷縣看守所。甘肅天水市北道、秦州兩區刑警隊及各派出所,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八點到十點,出動大批警力,對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及非法抄家,至今(二零一四年三月九日)仍非法把九名法輪功學員關押在看守所,對他們輪番酷刑逼供,戴手銬腳鐐、坐老虎凳。 法輪功學員馬曉娟、小園因做大法資料被抓,現(二零一四年三月九日)被關在天水市甘谷縣看守所,馬曉娟的丈夫被警察多次提審。 甘肅省天水市及秦州區政法委、公、檢、法相互勾結,企圖對李翠芳(70歲)、李義奎、喬文成等十位法輪功學員秘密非法判刑。 家屬去秦州區檢察院查看時,被告知“案子”已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送至法院 ,但家屬去法院問詢,至今(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仍被告知沒有接到檢察院轉來的“案子”。 李翠芳、李義奎、喬文成、朱開紅、張志明、王明輝、夏燕玲、唐瓊、馬曉娟及肖彥紅10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迫害已經半年多,遭到非法批捕。 李翠芳、李義奎、喬文成、朱開紅、張志明、王明輝、夏燕玲和唐瓊8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天水市秦州區看守所至今(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倍受折磨;馬曉娟和肖彥紅則被轉移至甘谷縣看守所關押迫害,隨後肖艷紅又被劫持至蘭州龔家灣洗腦班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審訊關押後陸續放回家,並被非法監視居住,行蹤並不斷受到騷擾。 秦州區公安局曾先後兩次將編造的所謂“案件”移交至檢察院,檢察院又先後兩次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將案件退回至公安局。公安局不法人員繼續羅列編織虛假的“罪證”。當有家屬去公安局及檢察院問詢情況並要求放人時,他們推三推四,故意搪塞,拒絕放人。 部份法輪功學員家屬請律師維護親人的基本權利。律師及家屬去秦州區政法委及610,唐姓主任刁難並斥責律師,對家屬則叫囂:為什麼放著本地律師不請,卻要從外地請律師?並對一些家屬以其它藉口進行威脅、恐嚇。其實,當地律師早已被秘密召集開會,不許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家屬無奈,只得從外地律師處尋求法律援助。而且請什麼律師、哪裡的律師,是法律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個人與機構無權干涉。 五月二十五日,公安局再次將“案子”轉至檢察院,檢察院已於六月十三日送至法院。近日(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不法人員企圖操控法院對十名法輪功學員秘密判刑。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凌晨,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麥積區惡警傾巢出動,抓捕兩區法輪功學員。其中十人已被非法拘禁近一年。 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法院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對李翠芳等十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上訴到天水市中級法院。馬曉娟被非法判刑兩年零六個月緩刑四年。 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檢察院: 代理公訴人天水市秦州區檢察院彭濤。非法起訴書編號:天秦檢公訴刑訴(2014)82號。 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法院: 審判長魏素梅,代理審判員陳剛,陪審員張澤喜,書記員王華。非法判決書編號:2014天秦刑初字第246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3點左右,在天水市政法委書記李煜帶領下秦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秦州區派出所、社區警察、還動用了特警先後綁架了吳展寧、馬小娟、張愛芳到洗腦班。過程中象土匪一樣把法輪功學員的家門貓眼弄壞破門而入綁架。 在洗腦班秦州區法院副院長在親自「上課」(「上課」內容是誣蔑大法,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目前,法輪功學員正在洗腦班絕食抗議。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私闖民宅;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原甘肅天水市公安局長呂淙江迫害法輪功的事實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15306p.html#201118232857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15236.html#201117047
甘肅天水十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甘肅省天水市多人被非法拘禁近一年
甘肅天水公檢法陷害李翠芳等十人
甘肅天水市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近半年
甘肅天水市31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部份責任人:
天水市公安局“610”支隊副隊長楊元倉13909388538
秦州公安局局長柳潤泰13893884999
秦 興文13893861968林濤13993802218董全子13739389339劉彩萍13830875370楊永洲13519380215許利軍 13739389319汪瑋13893865319吳靈偉13893851676張暾15103965330任小軍13919633889王青霞 13830890308
責任單位及惡人:
麥積區公安分局
甘谷縣看守所
秦州區國保大隊
秦州區檢察院
:
彭濤
秦州區法院
:
魏素梅,
陳剛,
張澤喜,
王華
秦州區政法委
七星墩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6日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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