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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芬

簡介:
李淑芬
(Li,Shufen),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上午,李淑芬去銀行存錢,路過法輪功學員馬瑞田家時想進去串串門,沒想到警察正在馬瑞田家蹲坑,警察抓住李淑芬不讓走,要求她罵人,說如果不罵人就是法輪功學員,就抓起來。李淑芬拒絕罵人,說:我為什麼要罵人,誰也沒惹我。

就這樣,僅僅因為沒罵人,李淑芬就被警察綁架到哈爾濱路派出所,被警察拽著頭發打罵,後來被關到大連看守所。她准備去銀行存的八千元錢,也被警察搶走了。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晚上八點,李淑芬的丈夫葉樹輝正在家中床上坐著,突然有人破門而入,其中一人將葉樹輝用膝蓋壓著頭摁在床上,其余的人開始在家裡亂翻。拿走家中東西後,用黑頭套套住他的頭,連鞋都沒讓穿,就拖下樓,故意讓葉樹輝赤腳走在爛泥漿裡,並在車裡毆打葉樹輝。

在派出所,警察給葉樹輝戴上沉重的腳鐐,雙手背銬在椅子上,還用腳踩手銬,導致手銬陷在肉中,鮮血直流。警察用電棍電他,對他拳打腳踢。葉樹輝被劫持到看守所時,看守所見他傷痕累累拒收,後哈爾濱路派出所警察強迫看守所收下。

就在警察進行綁架、非法抄家時,葉樹輝的兒子和兒媳正好周末回家團聚來了,一進門看見家中有陌生人在翻東西,以為進來賊了,這些人也沒表明自己的身份,沖著葉樹輝的兒子就來了,葉樹輝的兒子在反抗中傷了三人,後來一穿警服的人出現,葉樹輝的兒子才停止反抗。這種正當防衛後被誣陷為襲警。警察將葉樹輝的兒子關在看守所八個月,勒索了近十萬元,才放他回家。

大連開發區法院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對葉樹輝、李淑芬夫婦進行非法庭審。兩位正義律師為他們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指出:兩位當事人信仰法輪功無罪,有罪的是無理抓人、編造罪名、嚴重侵犯人權的公安機關。

葉樹輝的律師在最後辯護中指出:我們在庭審中認真聽取、查看了有關的陳述和證據,了解到(法輪功)這種信仰群體對於道德有很高的追求,讓我們對他們心生敬意。信仰本身就是靈魂深處的自由,沒有信仰自由的國家不可能有言論自由。物證書證只能證明葉樹輝家中收藏有關信仰的東西,僅僅在公民家中發現了信仰的東西,就拿來加以想象,是對法律不負責任的態度。律師說:應該無罪釋放葉樹輝。

李淑芬的律師在最後辯護中指出:這次庭審是不合法的,和國家法律法規完全相違背,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提起公訴,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撤回案件,然後又是同一天公安局撤回,又在同一天公安局將本案卷移送起訴,再隔了一個月的時間再次起訴到法院,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對於撤回的案件沒有新的事實,新的證據不能夠再次起訴,法院不能對案件再次審理。本案沒有任何犯罪發生,對兩位當事人的審判是完全違法的,是人為構造的假案錯案。而本案的偵查機關、即公安局的行為才是真正的違法,甚至存在犯罪。明顯是先抓人,再調查,造出一個罪名來,這對人權造成了嚴重的侵犯。本案存在嚴重的超期關押。律師說:當事人應該無罪釋放。

李淑芬在庭上說:我一個家庭婦女,原來身體一身病,煉法輪功全好了,就是串個門,就被關進看守所一年零九個月。我要求無罪回家。

庭審於下午四點四十分結束,法官宣布休庭。整個庭審過程中,公檢法人員占據了大部份旁聽席位,家屬只有幾個座位。法庭外有大量國保便衣在監控周圍的民眾。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十一日,大連市開發區法院分別對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判劉清濤五年;葉樹輝四年;郝躍珊四年;劉鳳娟四年;李淑芬三年;於袁敏三年。而其中大連市檢察院檢察長趙建偉、副檢察長等對非法起訴這些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責任。

家住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101學校附近的李淑芬,在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下午三點半左右被光明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理由是為了十月一日的維穩。七、八個人在她家亂翻一通,一直折騰到八點多,劫走了電腦、打印機等很多私人物品。並且當天晚間和第二天上午被強行架著去體檢兩次,皆因身體不合格,看守所拒收才被放回家,之後的一段時間內,不定時的多次來騷擾,問去沒去檢察院,或者追問有誰去過她家。

就在十二月十日又來警察通知說,案件復雜,需延期處理。李淑芬因為身體的病業表現,有快半年沒有出門,在這次被騷擾之前,身體已有明顯好轉,可以自行照料自己了,現如今被警察這種不定時的騷擾,給弄得身心疲憊,壓力很大。

李淑芬現在家中生活,還不能自理,然而構陷的程序卻一直在走。光明派出所警察經常到家騷擾,金州區檢察院也經常打電話傳喚她到檢察院,到現在已經是第三次被構陷到金州區檢察院。檢察院幾次延期起訴時間。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打罵敲詐/掠奪/破壞財物迫害親屬非法審判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加期(延期)/超期關押騷擾綁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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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金州區光明派出所的座機號碼是0411—87693234 所長姓白。 大連市金州區檢察院:盧文福、高鑫、張金龍 大連市金州區法院:仇文敏、姚立虹、徐廳長、王助理 郵編:0411-116199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路派出所
大連看守所大連看守所電話:<br>86886166、86887811、86887816、86887815、86887813、86887812、86870718、86870728、86870857、86870508、86871988<br>電話:0411-86870728;總值班室:0411-83792702。<br>大連看守所獄醫電話:83792719<br>區號: 0411<br>司法局副局長(郝寶昆--最惡):430-1018<br>王 軍:460-4201-3678、1350-071-6121(手)
金州區檢察院
大連開發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14日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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