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梅
簡介:
李紅梅(Li,Hongmei),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哈爾濱方正縣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三年過新年時,時任黑龍江省省長王憲魁到各地巡視,在哈同高速公路依蘭至宏克力地段,看見跨線橋上懸掛的“法輪大法好”、“法辦周永康”等內容的標語和用彩色噴漆罐噴的“天滅中共”、“三退保命”、“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標語後,直接下令黑龍江省公安廳長、省政法委副書記孫永波立案追查。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依蘭縣公安局、方正縣公安局統一行動,對依蘭縣內、達連河鎮、三道崗鎮、道台橋鎮、團山子鎮,按事先擬好的名單大肆抓捕。由黑龍江省公安廳技術處處長親自到依蘭縣指揮,通過特務手段獲取法輪功學員的手機號碼,每半個小時一次跟蹤定位,對不知道其手機號碼的法輪功學員,就到住家附近蹲坑。一伙伙警察、便衣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的家,騷擾、圍困、抄家、搶劫、脅迫、綁架。 三•;二九綁架案,據不完全統計,共有六十一人被非法抄家、綁架、審訊、拘留、騷擾、圍困、流離失所。通河縣七人,方正縣十七人,勃利縣二人,依蘭縣三十五人。在六十一人中有十四人被非法判刑,十五人被非法拘留,十一人被騷擾,十人流離失所,二人被圍困,二人拘留後又送到洗腦班,通河縣七人受迫害情況目前不明。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九點多鐘,七、八名警察闖進李紅梅家騷擾,李紅梅流離失所一個月有余,給家庭生活造成極大困難和經濟損失(當時家裡正擺木耳袋,都是鄰居幫忙干的)。她回家以後當地派出所王洪遠、侯春陽借查戶口名義索要家人手機號碼。 二零二二年7月22日方正縣公安局和國保一伙六、七人,只知道其中一人叫王洪遠,到法輪功學員李紅梅家非法搜查,拿走了香爐和法像,並一同把李紅梅綁架到方正縣大羅密鎮派出所非法詢問香爐和法像是不是她本人的,然後就讓她回家了。 幾天以後,大羅密鎮派出所所長吳柏林和於淼又到李紅梅家去,讓簽字,非法拘留十五天,李紅梅簽了字,日期寫錯了,然後他們走了。 又過幾天,他們又去了,還是讓簽字,因身份證號寫錯了,所以她就又簽了,他們就走了。他們一共連續去了三、四趟,也不說什麼,就說去看看,就走了。 2023年7、8月份,大羅密派出所新換的所長王洪志和王洪遠又再次去了李紅梅家,並提前幾天就給其打電話,說要(非法)拘留她十五天,說這次送去二十多人,讓她認識她們。李紅梅說,去那裡認識她們干什麼?說了幾句就掛了電話。 派出所這段時間的騷擾,給李紅梅和她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她丈夫上火牙痛,心情特別不好。
迫害類型:
騷擾;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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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蘭縣、方正縣公安局還在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沙河子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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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遠,
侯春陽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30日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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