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素華
簡介:
於素華(Yu,Suhua),
女 ,
56歲 ,
河北省承德市雙橋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早八點多鐘,在德州市城隍廟步行街向世人講真相時,被五、六個警察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兩個月後由所在居住地帶回。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下午五點多,承德市雙橋區國保大隊有預謀地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李桂芳、於素華、杜鳳娟、趙寶利、趙曉紅,並非法抄家,搶走大量個人財產。七月十九日綁架法輪功學員劉井春(劉景春)。據悉,承德市公安局雙橋分局四名警察(一名警察自稱是橋東派出所的),只有一名警察穿警服,其他三人未穿警服(違反《警察法》第23條),未給家屬扣押清單,未出示搜查證,非法搜查、抄家搶劫。 李桂芳、於素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承德市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被承德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後被雙橋區檢察院以承雙檢刑訴【2023】Z2號起訴書起訴到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李桂芳、於素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遭承德市雙橋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 近悉他們已經被非法判刑:李桂芳,四年;於素華,三年零七個月;劉井春,三年零六個月;杜鳳娟,三年零四個月;趙曉紅,三年零四個月;趙寶利,三年,以上六人均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二零二四年三月七日,承德市雙橋區法院下達(二零二三)冀0802刑初461號刑事判決書,審判長:樊曉軍,審判員:鄧立靖,陪審員:趙志國,法官助理:劉榮利,書記員:楊壯。承德市政法委幕後操控雙橋區法院枉法裁判。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批捕;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承德市李桂芳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關於7月18日河北承德雙橋區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補充
山東德州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案例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雙橋區公安分局
德州市看守所
承德市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1日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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