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智敏(曲志敏)
簡介:
曲智敏(曲志敏)(Qu,Zhimin(quzhimin)),
女 ,
年齡未知 ,
牡丹江穆稜市法輪功學員。牡丹江地區穆稜市第三中學退休教師。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穆稜市第二派出所惡警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曲智敏老師、高學輝、羅某。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被穆稜國保大隊李艷春、崔興國綁架,由穆稜市法院杜蘊春,郝桂菊非法判3年。 二零一五年五月教育局局長趙堂奎,人事股長李春梅研究開除公職停發工資。 曲志敏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出獄後多次找教育局、人事局、市長懇請恢復工資,他們百般刁難,後由教育局上報,人事局定格市長批准給了個低保每月540元。多次寫信講真相後這些當時參與人員全都調離原崗位,新上任的根本不聽不管。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第二派出所張副所長和片警翟希俊,到法輪功學員曲志敏家所謂走訪(實際是騷擾)。翟肩頭有一微型錄像機(執法記錄儀),張副所長准備拿手機錄像,曲志敏不讓他們錄。他們說:工作做了得記錄。曲志敏就沒再堅持。張副所長說:你上中南海貼條幅。曲志敏說:你什麼時候看我去了?張說:法輪功是某教。曲志敏告訴他: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你可以上網查。翟希俊問家中有沒有音像之類的,還問有沒有書。還說:我說幾句話,讓照著他的學。曲志敏沒有照他的做,告訴他:法輪功是冤枉的,“天安門自焚”是假的。他們覺得沒趣就走了。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46840.html#22726231132
牡丹江地區部份法輪功學員被經濟迫害情況
穆稜警察害了多少鄉親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責任人電話:
翟希俊:18724668002
其它電話:13836386232、18504530511、18182832926
責任單位及惡人:
穆稜市公安局
:
李彥春,
崔興國
穆稜市法院
:
郝桂菊
穆稜市第二派出所
穆稜市教育局
穆稜市政府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16日 0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