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 月 1日,李國雄帶人綁架嵩明縣籽種站法輪功學員楊光珍、嵩明縣機械廠職工李世珍(李秀)。李世珍被冤判三年,在雲南省女二監遭受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昆明市嵩明縣國保大隊李國雄犯罪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嵩明縣六一零 : 趙雲松 嵩明縣國保大隊 : 王永福, 李國雄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9日 13:27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9日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