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慧仙(姚會仙)
簡介:
姚慧仙(姚會仙)(Yao,Huixian),
女 ,
年齡未知 ,
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五下午2點多(當地趕集日),嵩明縣法輪功學員姚慧仙在嵩陽鎮農貿市場向世人免費發送神韻晚會光碟時,被蹲坑的惡警李國雄和楊永健綁架到公安局。惡警李國雄,楊永健,李國良,胡文彪,還有兩個不知姓名的人審訊至深夜,連夜將其送到昆明看守所。在檢查身體時出現心髒有病,血壓增高,被看守所拒收,當晚夜間3點鐘不得不把姚慧仙送回家。這伙惡人還逼迫她家人請吃請喝,並威脅家人要嚴加看管。趙雲松參與非法審訊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雲南省嵩明縣嵩陽派出所片警紀俊松、瞿學全,到嵩明縣城法輪功學員姚會仙家,說是姚會仙的名字在嵩明縣公安局的黑名單上,他們倆受嵩明縣公安局指使,要沒收姚會仙的護照進行銷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15:55分,雲南省嵩明縣嵩陽綜治辦一男性工作人員用辦公室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王菊珍,並且不報姓名,要求王菊珍第二天早上到綜治辦談是否煉法輪功,王菊珍正告他,憲法規定信仰自由,信仰什麼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煉不煉都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他說國家規定法輪功是“*教”,問他哪條法律規定,讓他查一查法律,並且告訴他司法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兩高的解釋本身就違憲。他氣洶洶的說:“那麼說你還在煉法輪功,讓公安來找你。” 目前得知,他們是按公安給的黑名單騷擾法輪功學員,從1999年以前所有在冊的法輪功學員和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都在騷擾之列,已有鄧美芬、李世鳳、李秀、黃艷紅(因幫法輪功學員接孩子被牽連迫害的老師)、吳桂仙、蘇麗芳、王菊珍、王全芬、姚會仙、姚樹華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受到騷擾,綜治辦主任肖燕和王榮生主要負責,並且說只要不簽三書的,上面規定每個月都要來找,這些本來是派出所的工作,現在說他們忙不過來分到社區來。 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前後幾天,嵩明縣各轄區派出所警察和社區治保對所在區法輪功學員大面積騷擾迫害,嵩陽所警察李玉科伙同兩名協警和社區治保(居委會調解員)楊帆讓兩村民帶路,上法輪功學員王正禮家騷擾,楊橋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同樣到法輪功學員許鳳仙家上門騷擾,到法輪功學員吳桂仙開的門店騷擾(電話:18725163163),還有姚慧仙、李秀、鄧美芬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電話騷擾。不法人員給法輪功學員和家人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也給周圍的環境造成惡劣影響。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80530.html#2485202252
曝光嵩明縣嵩陽鎮綜治辦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46400.html#171210233932
昆明市嵩明縣公安局李清峰、楊永健犯罪事實
昆明市嵩明縣610頭目趙雲松犯罪事實
昆明市嵩明縣國保大隊李國雄犯罪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李 韜:嵩明縣副縣長、嵩明縣公安局長18908806736、0871-67911147
李青峰:嵩明縣國保大隊大隊長18987167523
章亞群:嵩明縣國保大隊副大隊長13888200099
張永清:嵩明縣公安局政委 13888511268
李興隆: 嵩明縣公安局副局長15887100110
萬友國:嵩明縣公安局黨委委員18987167559
夏躍江:嵩明縣公安局副局長18987167570
韓玉斌:嵩明縣公安局副局長13354927662
孟加存:嵩明縣公安局副局長18987187766
楊永健:嵩明縣國保大隊警察18987167527
王彥民:嵩明縣嵩陽派出所所長18725199757 0871-67918096
李家仙:嵩明縣嵩陽派出所教導員13888200731
楊自輝:嵩明縣嵩陽派出所副所長18987167505 0871-66258049
楊 奎:嵩明縣嵩陽派出所副所長18987167633
陳濤:嵩明縣嵩陽派出所案偵中隊長18987167770
李愛鵬:嵩明縣嵩陽派出所小區勤務中隊長13888397716付立仁:嵩明縣國保大隊反邪教中隊長18987167772
責任單位及惡人:
嵩明縣六一零
:
趙雲松
嵩明縣國保大隊
:
王永福,
胡文彪,
李國良,
李國雄
嵩陽派出所
:
紀俊松,
瞿學全
嵩明縣公安局
:
楊永健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9日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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