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萍
簡介:
王金萍(Wang,Jinping),
女 ,
35歲 ,
與丈夫王驚春都是遼陽縣首山鎮大法弟子,家住大東區工農路,丈夫是位木匠。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王金萍被綁架,非法判刑十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極盡折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出獄時,王金萍身體嚴重浮腫,睡覺不能躺著,躺下就上不來氣。醫院檢查說,心肌大面積缺血、嚴重貧血、肺部感染、胸腔積水、尿路感染、末梢神經循環不好等等。女子監獄惡警佐曉燕說:“就你這樣,回家也是個廢人。”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二日,王金萍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她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元凶江澤民。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王金萍和丈夫去北京上訪,說清法輪功事實真相,被送到駐京辦事處,當地公安局接回,送遼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出來後,二次北京上訪,又被抓回非法關押在遼陽市看守所,並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遼陽市石嘴子教養院,後轉沈陽馬三家教養院。期間遭受非人的待遇,各種酷刑,不讓睡覺、上大掛、電棍、空屋子凍、毒打。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馬三家四分隊管教代玉紅因王金萍堅定修煉大法,對她大打出手。有一次,把王金萍耳朵後面三塊頭發拽掉了,當時頭發上都是血,可代玉紅硬是在眾人面前說王金平是煉法輪功煉的,還假惺惺地給她買了一塊姜,說讓她的頭發快些長出來。管教代玉紅揚言:不轉化,讓王金萍掃廁所,長期掃! 一次王金萍的丈夫帶著兩歲的孩子到教養院探視,當時馬三家教養院有規定:不轉化學員,家屬一律不許接見。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王金萍回到家中。由於迫害導致夫妻無法做生意,被迫流離失所,孩子只得由親戚、同修照顧,惡警找不到人,綁架他們的親屬還上刑,王金萍的大哥、大嫂被勒索了三萬多元才放回。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二日,王驚春,王金萍夫婦騎著摩托車(吉利1150)在蘭家到弓長嶺方向的公路上掛條幅,被惡警發現,在非法抓捕過程中,惡警開兩槍(上面有令,看見發真相資料的大法弟子可以當場開槍)。王驚春正念脫險,但摩托車、兩個摩托帽、沒有掛完的條幅落入惡警手裡,摩托車非法扣押在遼陽市公安局。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五點左右,王驚春、王金萍、田維軍、魏國軍在遼陽小莊租房處被綁架。當時只有田維軍在家,遼陽市公安局十多個惡警跳入大門內,把田維軍捆綁起來,用手帕勒住嘴,王驚春、王金萍、魏國軍剛進大門,這群惡警撲上去,大打出手,幾個惡警拿磚頭往魏國軍頭部猛砸,當時腦袋被砸出大口子鮮血直流,淌的滿臉、衣服上都是。惡警從外面打到屋裡,到屋裡後,銬上手銬,繼續打。幾個惡警直奔王金萍拳打腳踢,銬上手銬從外面拖到屋裡。不一會兒,王驚春也被拖回屋裡。 他們被押往遼陽市公安局刑訊逼供,每人一個房間。王金萍被打的臉部全是紫色,惡警高風華逼迫她跑著,不聽就毆打、踢。至凌晨三、四點點鐘陸續送往遼陽市看守所,王金萍腰、腿給踢得走路走不了。 王金萍被非法判刑十年並沒收了所有的私有財產,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送往遼寧女子監獄(原大北監獄)八監區非法關押。八監區的警察焦玲玲就說:你等著,慢慢收拾你。王金萍被拽到水房,衣服扒光,手反銬在柱子上,嘴用寬膠帶粘住,同時用兩根膠皮管分別接兩個水龍頭上,水放到最大往身上澆,澆了一宿。 有一次,八監區監區長佐曉燕、生產科長劉屹立、分隊長李丹三人,在監區長辦公室把她毒打一頓,雙手銬著用兩根電棍同時電,她的嘴全起了大水泡,腫的老高,吃不了飯,用膠皮棒把她的臀部都打成了紫黑色,打爛了。惡警用腳往胸部踹,電棍哪都電,直到把電棍電沒電了人打暈了,才罷手。她被拽到水房潑涼水,潑醒後,用繩子背銬捆住,塞進案板底下,每天都在案板底下待著,嘴用膠帶粘上。王金萍絕食抗議這種不公正的對待,她被送到醫院灌食。參與迫害的還有惡警劉瑩瑩、楊陽。 八大隊惡警左曉燕還發明了“停細糧”的辦法,就是不能吃米飯、饅頭和大米粥,少則停一天,一周,多則一個月,三個月甚至更多,而對不背監規,不承認迫害的大法弟子則長期停“細糧”,每頓飯只給雞蛋大小的窩頭,一根手指大小的蘿卜鹹菜條,大法弟子王金萍等人都被長期停吃“細糧”有的甚至達半年以上。 二零零五年四月,她被強拉到水房,扒光衣服,往身上潑冷水,小隊長惡警(高男)親自指使4名犯人把她拖到小號進行打罵、殘酷折磨。 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人稱8大隊)迫害手段有:全身扒光、光腳、用針錐往身上扎(由於嘴用膠帶封住,聽不到喊聲)、三九天全身澆上幾十盆冰冷刺骨的自來水,全身扒光,坐綁在暖氣管上,把大法弟子兩腿劈開,用腳踢陰部,大法弟子張麗娜、王金萍均被上述手段折磨的小便失禁,經常尿褲子。 現在王金萍身體特別虛弱,全身浮腫,絕食抗議遭到強迫灌食……。主管迫害她的隊長是焦玲玲(現已調到六監區),參與迫害的犯人有吳秋、欒秀華、王丹陽、喬偉等。現在王金萍仍在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第一次被關入小號迫害一個月,什麼都不能拿,連衛生紙都不給。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第二次關小號半個月。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整個監獄大調,王金萍被調到三監區。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王金萍離開遼寧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給法輪功學員王金萍的哥哥打電話,問她家在哪住,被王金萍哥哥拒絕。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槍擊;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
戴背銬 ;
毒打/毆打 ;
關小號;
非法關押;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針扎;
性侵害(包括男性) ;
摧殘性灌食 ;
電刑 ;
“吊大秤” ;
剝奪睡眠 ;
迫害親屬;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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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代麗紅
龍山教養院
:
李丹
遼陽市公安局
:
高風華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
楊陽,
劉瑩瑩,
左小燕,
吳秋,
欒秀華,
王丹陽,
焦玲玲,
喬偉,
左曉艷,
呂晶
沈陽大北監獄
:
劉屹立
遼陽市石咀子教養院
遼陽縣看守所
遼陽縣公安局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4日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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