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軍
簡介:
李軍(Li,Jun),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漕河鄉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四月,漕河鄉法輪功學員李淑芹和楊敏被騙到徐水縣度假村洗腦班(徐水縣瀑河水庫洗腦班),當時被綁架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有十一人。在洗腦班,楊國青、盧民、柏紀中(柏集忠)等約十五人整天安排看誹謗大法的電視;逼寫心得體會。法輪功學員都不配合,惡人惱羞成怒,早上罰他們跑操、干重體力活、在山坡上挖樹坑、拔草:還不讓吃飽;不能隨便上廁所。打人是經常的事,誰不配合就關禁閉,強行“轉化”。遭到關禁閉的有李軍、葉子玉、謝小先、李正文、楊敏。 二零零九年一月,李彥生給李軍傳遞法輪功資料被惡人構陷,八監區給李軍加戴手銬一周。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8點多,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法輪功學員李軍在縣城大集上擺小吃攤,國保大隊警察李聯合等三個人穿便裝,開一輛掛地方牌子的轎車,從八四派出所借用了兩個警察組成綁架團伙,突然從車上竄下暴力綁架李軍,並搶走李軍向民眾講真相的大法資料光盤、傳單、護身符以及正在向民眾播放“大連講法”的插卡播放器一台。在縣公安局李軍遭到國保警察的非法審問。李聯合拿出去年7月李軍向最高檢郵遞的“訴江”狀,問為什麼控告江澤民,是誰幫著寫的,稱“你自己不可能寫出來”。警察還把綁架前李軍給一個年輕人講真相、送資料的錄像拿出來,並讓那個人(實際上是國保特務,它們一人假裝上前聽真相、拿資料,一人躲在暗處拍攝)作證,還說已經有四個人舉報你了。 李軍不斷向他們講真相,申明控告江澤民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法輪功被迫害、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就應該告它;並向國保警察勸善,要他們善待法輪功學員,不要再做蠢事,當江澤民的陪葬;一個三十多歲的警察叫嚷“我就不怕報應”,國保大隊長王文斌辱罵李軍。警察強迫李軍在“筆錄”和“訴江”材料上簽字,說“承認控告狀是你寫的就在這兒簽個字”(很可能是“不再訴江保證書”或“訴江是誣告”等黑材料,千萬不要上當、絕不要配合。) 但日下午,李軍被強行帶到徐水縣醫院急診室抽血、體檢、量血壓,李軍堅決不配合,被五六個警察強按住抽血,體檢結果是血壓高,隨後警察把李軍押送到徐水縣拘留所,妄圖非法拘留十天,拘留所說是高血壓病人不收。在公安局那個很囂張的警察一把奪過拘留所的“釋放證明”說:“這個可不能給你,你再給我上了明慧網!”還威脅李軍再寫控告信、在大集上放法輪功內容的廣播,就抓進看守所。隨後李軍被趕來的家人接回。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關禁閉;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體罰 ;
非法罰款;
手銬/腳鐐 ;
惡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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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河北省徐水縣瀑河洗腦班
:
楊國清,
柏紀中
徐水縣大寺各莊洗腦班(八四洗腦班)
:
盧民
八四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1日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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