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洪波
法輪功學員歐陽洪波
歐陽洪波在給父親剝堅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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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歐陽洪波(Ouyang,Hongbo),
男 ,
47歲 ,
遼寧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曾留學烏克蘭三年,之後從事與烏克蘭的國際貿易生意多年,是一位成功的國際貿易商人。歐陽洪波的母親是醫生,但卻疾病纏身,能給別人治病,卻治不了自己的病。可是她自從修煉了法輪大法之後,身體有了很大的改觀。歐陽洪波從母親的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神奇,於二零零六年正式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歐陽洪波被沈陽市東陵區楊關派出所警察無理綁架,同年八月三十一日在沈陽中級法院執行局高新開發分局(長青街)遭秘密審判,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零年,歐陽洪波從本溪監獄出獄,從前的生意已經荒廢,歐陽洪波一直沒能找到合適的工作,就在家照顧八十多歲的父親。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中午十二點左右,歐陽洪波到位於黎明小區的胡艷華、蘇曉華、郜宏光三人合住的住處串門,歐陽洪波看到胡艷華他們家裡窗戶和門都開著,等邁進門坎之後,發現屋子裡被翻得一片狼藉,屋裡和走廊裡的十多個便衣警察一齊圍了上來,不由分說要給歐陽洪波戴手銬,四、五個警察一齊朝歐陽洪波的臉部和後背猛打一通,其中和平國保大隊的張宏偉和張心赤說:“這不是歐陽洪波嗎?正找你呢!” 之後,警察們又闖到歐陽洪波八十三歲的老父親那搶走了一張師父的法像、一台家用打印機、一套大法書……可是回來後,警察卻欺騙歐陽洪波說,這些東西是歐陽洪波的父親和哥哥主動交上來的,其實是警察搶來的。 接下來警察還不罷休,告訴歐陽洪波他們早就掌握了耿春龍和韓寶來的情況,已經跟蹤很長的時間了,他們早就安排下了“眼線”,也知道了歐陽洪波還有一處出租房,然後逼著歐陽洪波一起到出租屋去,房子已經轉租給了兩個女孩了,警察將住屋亂翻一氣,並將兩個女孩的電腦筆記本搶走,在搶劫的過程中,兩個女孩下班回家,警察不由分說將她們連同歐陽洪波一起塞到一輛面包車裡,拉到南湖派出所,然後又轉移到集賢派出所。 集賢派出所的地下室是沈陽市國保大隊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那一天,歐陽洪波被帶到了地下室的廁所裡,警察把攝像頭關閉了,逼歐陽洪波跪下,被拒絕之後,惡警們就開始了打人的“游戲”,他們往歐陽洪波的肋條上、腰眼上、膝蓋上、後背上毆打,別住歐陽洪波的左腿又踢又踩,往他的身上、鼻子裡澆涼水,還把歐陽洪波扣上背扣吊起來打,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他構陷法輪功學員蘇曉華,在被毆打的過程中,歐陽洪波發出陣陣的慘叫聲,警察看他快不行了,才把滿身濕水的歐陽洪波放到地下室的鐵椅子上去吹涼風,還說:“打死你算畏罪自殺”。 七月十七日,警察把歐陽洪波關入沈陽市看守所,驗傷時發現,歐陽洪波的膝蓋上有帶血的疤痕,而且其右肋疼痛,右大腿、腰、兩手麻木;胸悶、左膝蓋有傷。 警察看來硬的不行,又換了手段,用從歐陽洪波家裡搜出的一套雨衣和一個紫色的電動車編了一套歐陽洪波噴寫“法輪大法好”標語的情節,逼他承認。歐陽洪波說:“我很敬佩那樣做的人,可惜不是自己做的好事。”拒絕承認警察編的“故事”。 七月三十日,那些警察又威脅歐陽洪波說:“你承認不承認都照樣判你!而且你爸那麼大年紀了,我們到你家裡翻得底朝天,看你爸怎麼在那個院裡呆,我們還把你媳婦抓起來……”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警察非法逮捕歐陽洪波。他的父親已經為兒子請了律師。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歐陽洪波被非法庭審,因為沒有證據,休庭達八個月之久,又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再次開庭,於一個多月之後,國保大隊萬柏昌等人編造構陷材料,法院下達了非法判決書,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不顧其老父年邁無人照顧,竟然冤判歐陽洪波六年。 歐陽洪波的老父和妻子剛剛接到歐陽洪波冤判六年的判決書,身心都非常憔悴的情況下,沈陽市南塔派出所的片警又打電話給歐陽洪波的妻子,要求歐陽洪波的妻子就“訴江”的事,到派出所做筆錄和簽字。歐陽洪波的妻子拒絕了他們這一無理的要求,片警就到歐陽洪波老父的家裡騷擾老人和孩子。導致歐陽洪波的妻子無法回家照顧老人和孩子,家裡只剩下八十四歲的老人和十多歲的孩子相依為命。 目前,歐陽洪波的家屬已經請了北京的律師上訴沈陽中級法院。歐陽洪波的家人親自送到沈陽市和平區法院馬洪宇的手上。 可是半個月之後律師給馬洪宇打電話,馬洪宇竟然說還沒送到中級法院呢,律師於是又寄了一份給沈陽中法刑二庭的曹世軍法官,誰料想這邊說上訴材料還沒送到,而同時沈陽中法法官曹世軍那邊,只是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號,草草的對歐陽洪波進行了一次電視“提審”,然後於六天之後的十一月十七號,就下達了維持原判的裁定書。歐陽洪波的家屬去問中級的法院的法官是怎麼回事,那位法官說:不服的話就去申訴。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歐陽洪波第一次被送到平羅鎮西邊的沈陽監獄城入監隊,因為他在看守所被警察酷刑折磨,身體狀況很差,監獄拒收;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看守所不顧歐陽洪波身體狀況如何,再次把歐陽洪波劫入沈陽監獄城入監隊,卻沒有通知家屬。一個星期後,歐陽洪波的家屬從外地趕到沈陽看守所去看人,可是被告知一個星期前,歐陽洪波已經被送到沈陽監獄城的入監隊了。 家屬第二天又趕到入監隊,出示了相關的會見證件,卻被工作人員告知:因為歐陽洪波是法輪功學員,不予會見。家屬問其是誰的決定,其聲稱是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的規定,並讓家屬去找監獄管理局去。 二零一九仍被非法關押沈陽第一監獄的法輪功學員,歐陽洪波不知在哪監區。 歐陽洪波:被非法關押在第四監區。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歐陽洪波,結束六年冤獄,回到家中。 在歐陽洪波將要出獄的前幾天,家屬接到當地派出所的電話,說派出所要出兩個警察和家屬一起去接他出獄。 15日早上,家屬租了一輛出租車,去兩名南塔派出所警察家中,接了警察。當歐陽洪波妻子和年近九十高齡的老父親到遼寧省沈陽第一監獄門口,接到剛剛出獄的歐陽洪波時,那兩個警察卻不讓他和家屬一起回家,強迫歐陽洪波到社區和南塔派出所去報道之後,才能回家。 剛剛出獄的歐陽洪波和年近九十的老父親被他們帶到派出所和社區幾個小時之後,才回到家中。 目前,社區有時還會打電話騷擾,並要求歐陽洪波把戶口遷到居住地。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毒打/毆打;
吊背銬;
威脅/恐嚇;
非法審訊;
騷擾;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09873.html#2073123330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09002.html#20713234458
遼寧省第一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情況
沈陽市仍非法關押多位法輪功學員的三個監獄
沈陽和平區公安分局萬柏昌的惡行
沈陽市和平區國保大隊萬壽昌犯罪事實
歐陽洪波被劫持到沈陽監獄城-家屬探視遭刁難(圖)
曾遭三年冤獄 歐陽洪波再被冤判六年
沈陽歐陽洪波被冤判六年 老父無人照料
沈陽商人歐陽洪波被警察構陷經過(圖)
沈陽歐陽洪波被綁架 老父失去照顧
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寧省沈陽市五裡河社區電話:024-23880898 18640572257
遼寧省沈陽市五裡河派出所警察電話:19802401561
沈陽市集賢派出所
電話:83991202、23214354、23514354
所長:劉波15640556308
譚力15602411722
地址:沈陽市南八馬路60號,郵編110000
沈陽市看守所地址:沈陽市於洪區造化鎮高力村
郵編:110148 電話:024-89241894(轉8084);024—89248084
所長:鄭罡
副所長:郭寶安
政委:何冬寧
專案組監督電話:024—88522031
沈陽市公安局控告申訴處 024-22833119
沈陽市公安局: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中山路106號,郵編110002
電話:024-2310583總值班室23105090副局長王曉剛
副局長孫建軍,47歲,警號10007,電話:13609810669,
沈陽市公安局指揮中心 投訴電話:(024) 23105075,傳真號碼:23105129
沈陽市公安局局長 許文有
沈陽市國保支隊 024-23106023;024—25850233。
沈陽市國保支隊隊長:馬立新(音)電話:15904065273;辦公室:024—23106005
副隊長:劉鑫(音)
沈陽市610:024—25842329;
沈陽市“六一零”:024-23106009隊長:馬占良024—23106006;董隊長:024—23106002;
沈陽市公安局總值班室:23105090
沈陽市監察局
市監察局 024-22829190 沈陽市沈河區青年大街150號
市司法局 024-22822455 沈陽市和平區和平北大街23號
沈陽市和平公安分局
地址: 和平區民主路109號 電話:23526637 郵編:110001 和平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電話區號:024
指揮中心:23507440
值班室:23863537
秘書室:23507448
政治處:23507441
法制科:23507554
政保科:23864045
沈陽市和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徐永勤、張心試、王加旭(音)電話:024—23523556
指揮中心警務公開科: 024-23105075傳真024-23105129電子郵箱:syjwgk@163.com
沈陽市監督舉報電話:024-24847161
沈陽南塔派出所電話:024-23898006 郭姓片警
沈陽和平區法院法官:馬洪宇
手機電話:15640569919
沈陽市和平區法院地址:和平區新華路78號
沈陽市中級法院法官:曹世軍
辦公電話:024-22763667
沈陽和平區檢察院檢察長:周偉
電話:024-23381939
沈陽市和平區檢察院負責法輪功案子的兩個人王楠(女)、陳實(男)
電話:024—31900183
沈陽市和平區檢察院地址:和平區新華路20號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沈陽市東陵區南塔派出所
和平區公安分局
:
張宏偉,
張心赤
沈陽市和平分局
:
萬柏昌
和平區集賢派出所
和平區法院
本溪監獄
沈陽市中級法院
:
曹世軍
沈陽監獄
五裡河派出所
東陵區楊關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8日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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